[新聞] 韓勞工案原告律師望強制執行前實現和解

作者: CCY0927 (只是個暱稱罷了)   2019-01-13 23:34:51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19/01/ccc90a4a472f.html
專訪:韓勞工案原告律師望強制執行前實現和解
共同社 共同社, 日本政治, 朝鮮半島 6 小時前 - 19:01
【共同社1月13日電】在韓國最高法院勒令日本三菱重工業公司賠償的原被征勞工案中擔任
原告代理人的律師崔鳳泰強調,實施強制執行變賣被勒令賠償的日企資產是「最後的手段
」,希望在此之前企業能夠同意和解協商。他批評日韓雙方的外交部門放棄了對解決問題
的努力。
問:日本國內對於扣押被告企業中的新日鐵住金在韓資產一事加強反對,您怎麼看?
答:韓國最高法院在去年10月、11月作出原勞工方勝訴的終審判決的2個訴訟都是在2013年
7月高等法院判決原告勝訴時,扣押被告資產的先予執行就已經得到認可,原告方一直等了
5年以上。如今,在問為什麼執行扣押之前,希望先思考下為什麼一直等待。
問:您方主張一直在尋求與被告企業和解?
答:沒錯。我們尋求的是,通過包含沒有參加訴訟的受害者在內的全面解決來達成日韓兩
國的和解。如果在個別訴訟中採取強制性的手續,國民感情會惡化,離問題的解決將漸行
漸遠。但現在,既然終審已經出來了,為維護委託人的原告權利,我們就必須去要求強制
執行。
在終審出來前,我們一直在尋求政府間就解決問題展開努力,但日韓雙方的外交部門什麼
都沒做。彷彿是希望發生爭端一樣。
問:您認為和解具有現實性嗎?
答:在被告當中,新日鐵住金已和被釜石製鐵所(岩手縣釜石市)動員的原勞工遺屬達成
和解。三菱重工業公司所在的三菱集團也有旗下三菱綜合材料公司與中國被擄勞工受害者
團體達成了和解。基於這些前例,是可以協商的。強制執行是最後的手段,我們希望和解
的立場沒有改變。
日本的法院和政府從沒有主張過韓國人的索賠權(僅無法通過訴訟行使)已消失。由於權
利沒有消失這一解釋與韓國最高法院的判斷之間並無出入,政府間應該探討以這個共同點
為立腳點的解決辦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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