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inipanda不當判決

作者: Xras (想不出來)   2020-12-10 02:22:19
稍微把minpanda的推文整理排版一下,只刪去時間與推文符號及id等,內容無修改
以方便閱讀及回覆
===
回小組長:淨空法師是非常智慧與慈悲的法師,出家人對於佛法的薰習決不是一般在家
人可以比擬的。佛教板板規中恭敬、禮敬佛法僧可以說是基礎的鐵則,
===
對此無意見
===
該案被判決內文對法師之開示出言不遜,又以葷食來譬喻佛法法門,又挑釁許多板友,
傲慢不遜,不禮敬法、僧,只水桶21天已經非常輕了。
===
第一,到現在依然是在堆砌形容詞,
還是沒辦法明確指出作為違規證據中的那一段話
是如何的出言不遜?
第二,葷食怎麼不能拿來比喻了?
佛陀還曾拿殺生比喻自己的教學方式呢(經文後附)
發文當時有台北市與行政院因冠軍牛肉麵是否使用萊牛引發了爭議,配合時事舉例有何
不當?
minpanda對於佛教、佛法的認知,如此淺薄與狹隘!而且這種認知對佛教板的正常討論
已經引起了非常負面的影響,此處關於葷食比喻是不敬三寶的指控就是一個明證。
第三,挑釁之說所謂何來?又是一個不用舉證說明的罪名。板主是這樣當的?能這樣當
的?
根據本板所屬群組〈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十一、看板管理規則第8條:本群組一般看本
之基本屬性皆為學術性討論看板。該條文雖然主要旨在禁止各種營利行為,但也同樣的
昭示了佛教板的基本屬性為學術性討論看板。
minpanda身為板主,完全沒有學術討論言論自由的概念,對於佛教本身認識也不深。不
認同的就扣帽子,不須舉證說明,便恣意處分,這是恰當的嗎?
在組務申辯時依然如此,亦可推知其平日管理板面肆意妄為的情形
===
佛教類別板有三板:(Buddha、Buddhism、Learn_Buddha )有的文風可以被Buddha板納
受,卻不適宜發於Buddhism 。Xras板友於轉發到Buddha板的文章中推文表示知道自己會
被刪文,請問發文的用意為何?刻意製造紛爭?這樣的心態,何處有禮敬可言呢?
1.自知會被刪文仍於發表不合宜文風之文章。2.被刪文即直接向群組組務發起申訴。3
.於他板向他人炫耀自己申訴請問以上的心態?何故自尋煩惱卻以煩惱為樂呢?
===
如最初之申訴理由中所言,被申訴人以其對於佛法淺薄狹隘之認知,在板上屢次做出非
常有爭議的判決,只是眾人念其初學又新任板主,沒有申訴而已。
姑且不論本人有轉錄本人文章的權利,我曾在佛教板上數次發文指出淨空法師及其他法
師某些說法中的錯誤,也曾經數次發文說某些文本是偽經,完全沒有任何問題,都是正
常的討論。
明確的說,在minpanda擔任板主之前,佛教板不存在現在這種隨隨便便就一個不敬三寶
大帽子扣上來的病態板風。
請問,從什麼時候開始,即時行使申訴權利是也是一條罪名?minpanda覺得我應該等要
多少天再申訴才合適?
又從什麼時候開始,板主能以誅心之論,任意指摘板眾,為己申辯?甚至是板眾在其他
板面的言論?
最後,回到爭議點:
到底什麼是正確的對待法師說法有誤時的態度,我想上面那篇達賴喇嘛的開示已經說的
足夠清楚了。
即使板主個人不能接受,那也是他個人的問題,而不能說「指出法師說法有錯、沒有經
典依據」之類的言論是不敬三寶或不符合佛教精神的,更不能以他個人的認知去否定一
個原本就符合佛教教義或學術性討論的發言而給佛教板持續帶來負面的影響。
從根本上來說,「不敬三寶」這一條已經被minpanda濫用了。但此風不可長,必須得到
糾正!這也可以說是我提起此次申訴更深一層的原因。
附錄:以下全文錄自雜阿含909經,雜阿含923經亦有同樣的比喻,就不再貼了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調馬聚落主來詣佛所,恭敬問訊,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告調馬聚落主:「調伏馬者,有幾種法?」
聚落主答言:「瞿曇!有三種法。何等為三?謂一者柔軟,二者剛強,三者柔軟剛強。

佛告聚落主:「若以三種法,馬猶不調,當如之何?」
聚落主言:「便當殺之。」
聚落主白佛言:「瞿曇!無上調御丈夫者,當以幾種法調御丈夫?」
佛告聚落主:「我亦以三法調御丈夫。何等為三?一者柔軟,二者剛強,三者柔軟剛強
。」
聚落主白佛:「瞿曇!若三種調御丈夫,猶不調者,當如之何?」
佛言:「聚落主!三事調伏猶不調者,便當殺之。所以者何?莫令我法有所屈辱。」
調馬聚落主白佛言:「瞿曇法中,殺生者不淨,瞿曇法中不應殺,而今說言:『不調伏
者,亦當殺之。』?」
佛告聚落主:「如汝所言:『如來法中,殺生者不淨,如來不應有殺。』聚落主!然我
以三種法調御丈夫,彼不調者,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聚落主!若如來調御
丈夫,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豈非殺耶?」
調馬聚落主白佛言:「瞿曇!若調御丈夫不復與語,不復教授,不復教誡,真為殺也。
是故我從今日,捨諸惡業,歸佛、歸法、歸比丘僧。」
佛告聚落主:「此真實要。」
佛說此經已,調馬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即從坐起,作禮而去。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71.158.105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607538141.A.33E.html
※ 編輯: Xras (54.255.165.138 日本), 12/10/2020 05:18:50
作者: minpanda   2020-12-10 22:48:00
我微笑著看著你的文章,對你沒有如毛髮般大的嗔心。南無阿彌陀佛,願眾生離苦得樂。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20-12-10 23:04:00
大乘佛教信徒在做放生即放死的行為時,他們也會微笑著看著被放死的生命,對牠們沒有如毛髮般大的瞋心,南無阿彌陀佛,願眾生離苦得樂呢。
作者: Xras (想不出來)   2020-12-10 23:46:00
看來大板主有神通啊,好厲害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