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人文宗教研究院開版問題

作者: norchen (烏金徹令)   2013-06-13 23:39:40
在此引述原佛版板旨
==
本板以「佛陀的教法」作為宗旨,範圍包含「漢傳佛教、南傳佛教、藏傳佛教」等三傳大
藏之「傳統佛教」,以「講論法語、賢聖默然」作為良好之討論風氣與專心精進實修的根
本。
==
敢自己定佛陀教法的範圍
這部份就很危險
我可以不出聲
但現在用這個版要來限制ptt的佛教言論
我覺得定這個板旨本身就是不具格
自己想在自己限縮的範圍是個人喜好
但不代表這是一種正統
新的佛版的範圍可沒有這麼限縮
況且
過去的佛版多以佛學為主
不知何時變成了所謂的實修為主
將佛教與佛學混為一談
這部份的改變更令人費解
這是誰決定的?
不要再扯什麼佛教版要佛教人士自定
佛教徒犯法可以扯因果業報?
不受法律制裁?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以允許討論的範圍而言, Buddha 板允許單獨討論的派別和學派,
: : 明顯與 Buddhism 板所能單獨討論的派別和學派範圍不同。
: : 在 Buddhism 板,被歸類為爭議團體的教派與教導,必須與傳統佛教作比較,
: : 對於這些學派有興趣的板友,因此缺少可以單獨進行相關討論的板面,
: : 例如 souldragon 板友即表達過該議題缺乏適當討論場所 #1GmOBC2k (HumService)。
: souldragon板友所表達的是缺乏討論外道的板面,
: 如果是這樣子,那應該去成立一個外道板(或是綜合板),
: 而不是強加在佛教板板面討論才是,將不符佛法的討論內容放在佛教板討論,
: 這對佛教板的原始設定使用者是不公平的,
: 好比在法律板討論數學模型,因為有人認為法律與數學都具有邏輯特色,因此放在
: 一起討論,而在法律板討論數學模型,我認為這樣對法律板的板友權益造成損害,
: 換句話說,也就是在佛教板討論外道對佛教板的使用者權益有所損害
: : 因 buddhanature 板主明確表示這些團體不屬於佛教 #1GlsMZIg (HumService),
: : 就我對該發言的理解,至少表示這些在 Buddhism 板被認定為爭議團體的派別和學派,
: : 與其它在 Buddhism 板被認定為佛教並可獨立討論的派別和學派,並不相同。
: : 因此當 Tantric 板提出修改申請時,表達其已在先前板務方向修訂時,
: : 將對爭議性團體的發言限制移除,並允許對相關議題獨立討論後,
: : 我認為 Tantric 板所討論之派別與學派,已與 Buddhism 板的範圍有明顯不同。
: 爭議團體本來就有其所依附的派別和學派,
: 問題不在派別和學派,而是在爭議團體的言論本身,這兩個是明顯不一樣的地方
: 以此為據要說密宗板所討論之派別與學派與佛教板不同完全是不瞭解佛教體系
: 密宗屬於佛教體系,密宗自不能別於佛教體系外,而佛教體系包含密宗,這是一般
: 瞭解佛教之人都可以明顯區別的部分,
: 這與小組長的認知完全不同,我認為小組長在板面範圍釐清的部分有錯誤
:
: 據此我認為小組長對佛教體系認知錯誤,
: 加上thismy本身對佛法認知也需要再加強,才能具有區分板面範圍的能力,
: 因此thismy所主張的言論自由部分並非是在於學派或派別的差異,
: 而是對爭議團體的發言內容符不符合佛教的普遍認知有所差異造成,
: 與開板原則所謂的派系或學派完全不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