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人文宗教研究院開版問題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3-06-13 16:27:30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TBOC (花嚴)》之銘言:
: : 1.據小組長於 #1Hj3gLU6對開板原則的解釋,密宗板當初成立是以
: : 「同一宗教的不同派別、同一主題的不同學派,皆可成立各自看板」
: : 原則成立的,現今改名為Buddha,是何種不同派別與不同學派呢 ?
: 以允許討論的範圍而言, Buddha 板允許單獨討論的派別和學派,
: 明顯與 Buddhism 板所能單獨討論的派別和學派範圍不同。
: 在 Buddhism 板,被歸類為爭議團體的教派與教導,必須與傳統佛教作比較,
: 對於這些學派有興趣的板友,因此缺少可以單獨進行相關討論的板面,
: 例如 souldragon 板友即表達過該議題缺乏適當討論場所 #1GmOBC2k (HumService)。
souldragon板友所表達的是缺乏討論外道的板面,
如果是這樣子,那應該去成立一個外道板(或是綜合板),
而不是強加在佛教板板面討論才是,將不符佛法的討論內容放在佛教板討論,
這對佛教板的原始設定使用者是不公平的,
好比在法律板討論數學模型,因為有人認為法律與數學都具有邏輯特色,因此放在
一起討論,而在法律板討論數學模型,我認為這樣對法律板的板友權益造成損害,
換句話說,也就是在佛教板討論外道對佛教板的使用者權益有所損害
: 因 buddhanature 板主明確表示這些團體不屬於佛教 #1GlsMZIg (HumService),
: 就我對該發言的理解,至少表示這些在 Buddhism 板被認定為爭議團體的派別和學派,
: 與其它在 Buddhism 板被認定為佛教並可獨立討論的派別和學派,並不相同。
: 因此當 Tantric 板提出修改申請時,表達其已在先前板務方向修訂時,
: 將對爭議性團體的發言限制移除,並允許對相關議題獨立討論後,
: 我認為 Tantric 板所討論之派別與學派,已與 Buddhism 板的範圍有明顯不同。
爭議團體本來就有其所依附的派別和學派,
問題不在派別和學派,而是在爭議團體的言論本身,這兩個是明顯不一樣的地方
以此為據要說密宗板所討論之派別與學派與佛教板不同完全是不瞭解佛教體系
密宗屬於佛教體系,密宗自不能別於佛教體系外,而佛教體系包含密宗,這是一般
瞭解佛教之人都可以明顯區別的部分,
這與小組長的認知完全不同,我認為小組長在板面範圍釐清的部分有錯誤
: 故現在 Buddha 板之討論範圍,雖然與 Buddhism 板有所重疊,但仍不相同。
並沒有不同
爭議團體不是學派或派別而是團體
據此我認為小組長對佛教體系認知錯誤,
加上thismy本身對佛法認知也需要再加強,才能具有區分板面範圍的能力,
因此thismy所主張的言論自由部分並非是在於學派或派別的差異,
而是對爭議團體的發言內容符不符合佛教的普遍認知有所差異造成,
與開板原則所謂的派系或學派完全不同。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3-06-13 16:34:00
佛教板對於某文某團體是否外道,僅限於板主本身的認知....實際上該團體及派別不認為自己是外道,如日本佛教等..在佛板,只要違反板主認知的佛法,都會被認定為非佛法....教(少打一字,忘了現在已無法用佛板簡稱了)
作者: norchen (烏金徹令)   2013-06-13 23:21:00
這一篇很明顯是在打壓了 我倒看看誰來說具格
作者: soulheart (心如虛空)   2013-06-14 08:37:00
要不要身家調查一下 看當佛教版板主是不是要身家清白沒有前科 沒犯過錯 具專業佛法訓練 經多年實修小組長是不是也要受過多種宗教專業訓練?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3-06-14 09:37:00
XDDDDDDDDDD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3-06-20 22:11:00
我經過公務機關驗證 身家絕對清白沒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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