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人文宗教研究院開版問題

作者: sitos (麥子)   2013-06-12 14:42:27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1HdaK__J (Buddhism) [ptt.cc] [公告] 佛板正式板規
: : D.對是否屬於佛教之爭議團體,禁止發表相關內容或連結。
: : 「爭議團體」名單請詳閱精華區。
: : 將爭議團體與傳統佛教比較者,不在此限。但請於發文時自行修改標題開頭為[爭議]
: : 並於內文開頭表明是作教義的比較討論。
: : 目前 Buddhism 板的板規明確規定對是否屬於佛教之「爭議團體」,
: : 禁止發表相關內容或連結。但是將「爭議團體」與「傳統佛教」比較者,不在此限。
: : 我只是引用這條板規對於爭議團體的發言限制。
: 再次強調,這不是你上述所指那篇文章,這是佛板新板規,
: 板規是f板主不久前剛訂定的,因為第一線執法者是他,不是我。
: 你引用文章時用我的名字就算栽贓就是假見證。
: 不過,我在此板被污衊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我回應這一段只是單純要說明,現在的 Buddhism 板並不如你所說:
「被歸類為爭議團體的教派與教導,不須與傳統佛教作比較」#1HjXX58G (HumService)
這篇板規是 f 板主訂定的,經過你附議以後通過實行的。
至於我提「因 buddhanature 板主明確表示這些團體不屬於佛教」,
引用的文章是 #1GlsMZIg (HumService):
「不符合佛經內容但依附佛教而活的團體,自然稱附佛爭議
合於憲法規定是他們的事,不符佛教教義就是不符合佛教教義,
本板討論的是佛經與佛教教義;不符者其網路連結自然是有違佛教教義之內容。
在本板亦沒有討論之必要,因為本板非 "附佛爭議教之討論板"。」
當時討論的「附佛爭議」,後來改稱「爭議團體」,已經被你指為「不符佛教教義」,
並且認定「在本板(Buddhism)亦沒有討論之必要」。我認為若是這些團體屬於佛教,
自然在 Buddhism 板便可以討論。既然在 Buddhism 板沒有討論之必要,
那麼便是板主認定這些團體不符佛教教義,不屬於佛教。
因為 #1GlsMZIg 是你發表的,我自然把它當作你的意見,至於其它部份則沒用你的名字。
: : 我也沒有表明哪些團體不屬於佛教,事實上哪些團體屬不屬於佛教也不是我關心的議題。
: : 我關心的議題只有,當某些團體被當作是附佛或者爭議團體的時候,
: : 與這些團體相關的教派與教導是否有適當的討論場所可以進行討論。
: : 而現在 Buddhism 板的板規顯然對於這些爭議團體有一些特別的限制,
: : 致使某些板友欲進行與其相關的討論,但並不適合在 Buddhism 板進行,
: : 也表示 Buddha 與 Buddhism 兩板所適合進行的討論,兩者範圍並不相同。
: 再次強調,在佛板,爭議文討論並不受限制,請勿再扭曲。
: 爭議貼文與佛法相抵觸者違法,因為這與佛法板的板旨相違。
: 而爭議文討論本板則予以尊重。
這部份我已經把我的論點說得很清楚了,如果覺得我的立論不正確,
致與組務的施行有不妥之處,請直接向群組長提出申訴和檢舉。
: : 這是 Buddhism 板的規範,我沒有意見。
: : 這也是 Buddhism 板的規範,我也沒有意見。
: : 在我看來 Tantric 板沒有將任何團體整理成特定名單,並對其討論方式進行額外限制,
: : 就已經使得其討論的範圍不同。如果覺得我這樣認定不妥,請向群組長提出申訴。
: 爭議討論並無限制,所以討論範圍並無不同。
: 本人還不定期先開[爭議討論]。
: 再次強調,只有純貼爭議文而不討論是違背1.建立討論板的精神,2.佛法板板旨~
: 請知悉
就我對板規的理解就是有額外的限制,但這是 Buddhism 板的規範,我沒有意見。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3-06-12 18:40:00
其實佛教板還蠻多純貼文章而不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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