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到底是什麼邏輯
我們有逼她選嗎?
我們有逼她貪污嗎?
我們有逼她要求助理捐公積金嗎?
我們只是要她當好立委監督執政黨而已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早就說這樣會被打臉了
「對的事做,不對的事不要做」
這TMD像對的事?
這個問題到現在還沒有柯粉可以說服我
他們只會跳針「這個沒有罪啦!」、「藍綠吃相更難看啦!」、「助理自願的啦!」
也別跟我吵「無罪推定原則」
https://i.imgur.com/YfGpOJA.jpg
我只是如實敘述法律就是「無罪推定原則」而已,就一堆綠粉崩潰噓我是怎樣?不爽叫黨
改成「有罪推定原則」啊!
好了,綠粉們,請你們自證今天沒有強姦母豬,謝謝
為什麼不能講12億棒球場?
https://i.imgur.com/s4IzXYY.jpg
台灣不是民主國家嗎?
我講12億棒球場犯法了?
請綠粉告訴我談論12億棒球場犯法的法源,謝謝
不要跟我說高虹安怎樣怎樣,我只是如實敘述我國刑事訴訟法就是「無罪推定原則」而已
你們綠粉沒有法學素養,關我屁事
這樣也能崩潰,那就去請黨修法改成「有罪推定原則」
也別跟我講檢舉,你TMD這是公訴罪,還要檢舉個屁,檢察官自己不查,難道要我查?那
要不要給我檢察官的薪水?
崩潰個屁,高虹安轉偵字號要放鞭炮慶祝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