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貪汙的部分是哪?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2-12-16 10:42:06
※ 引述《louiswei1986 (禪寶寶)》之銘言:
: 小弟不是相關專業人員,如果有錯歡迎大家討論。
: 抓了一下貪汙的要件:
: 1.要是公務員
: 2.明知道是在做不法圖利故意為之
: 3.自己或他人獲得利益
: 首先立委到底算不算是公務員,
: 好像有些時候算有些時候又不算?
廣義公務人員是刑法第十條第二項
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狹義公務人員是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四條
一、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
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
二、前項公務人員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
簡單說, 只有依法任用的專任人員, 其身分才是無時無刻都是公務員
民選公職、政務人員、公立學校或醫院老師教授醫生
是否為公務員是看其行為是否為依法從事公務
比方說, 公立醫院醫生看病人收紅包, 或是醫生被派任當藥審會委員審核藥價收回扣
這個就是在執行公務, 是貪汙
但像柯文哲MG149要求廠商捐款, 就不被認為是執行公務, 沒有公務員身分, 不是貪汙
: 第二點如果她能證明她是照以前的做法,
: 又或者有哪裡的條文能說明助理薪水可以由立委分配,
: 那也可以解釋無故意不法的意圖。
: 第三點,這些錢有進她的口袋嗎?
: 如果只是公積金,這公積金又真的是公務支用,
: 最多最多偽造文書而已吧?
這個部分要分幾個層次討論
聽說高虹安現在要用大水庫理論答辯
大水庫理論的關鍵就是來源要合法, 然後支出部分要大於來源
首先, 來源是不是合法, 這部分就是要證明有些捐出的薪資是浮報的
只要來源不合法, 大水庫理論就不會成立
但這部分很難成立
因為過去慣例上, 只要不是完全沒作事就不會認定是人頭
然後助理加班的部分也是由委員自己判定時數
其次, 薪水領出來, 究竟是全額發放後捐款, 還是其實是委員扣下部分
如果認定是全額發放後自願捐款, 那整案大概就沒問題
但如果是認定委員扣下部分, 這部分就涉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
也就是一般說的類似案件大多只構成偽造文書
第三, 如果公積金有部分認定是委員扣下的公款挪用
那麼這些公款到底是流入私人使用或是公務, 就有大水庫理論適用空間
如果用在公務上的費用大於挪用的公款, 那依照大水庫理論就沒有貪汙
反之, 用在公務上的費用小於挪用公款, 有部分公款流入私人使用, 就有貪污問題
不過大水庫理論並不是所有法官都會認同就是了
: 頂多說她拿去買餐或小東西,後續也有回補,
: 立委誤餐或因為行程需要買一些臨時東西,也合理吧?
: 從上面來說我覺得高被判貪汙的可能不高,
: 但我也不是專業,大家怎麼看呢?
: 友善討論,OK?
作者: kterry01 (joker01)   2022-12-16 10:44:00
人事費不能隨便挪用,馬的大水庫不是人事費是特別費你給她過關那以後人事費是不是可以比照辦理?
作者: hihi29 (無)   2022-12-16 10:45:00
人事費跟特支費是不同科目...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22-12-16 10:46:00
陳水扁國務機要費也是大水庫
作者: iam0718 (999)   2022-12-16 10:46:00
出事被當公務員看 福利被當一般勞工看 這種戲謔的現實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22-12-16 10:46:00
你要不要去把貪污罪的法律條文再看一遍,就算你懶得看,一堆議員的助理費案例很多了,你看有誰最後只是偽造文書而已
作者: kterry01 (joker01)   2022-12-16 10:46:00
披露出來的項目你怎麼說服不是用在私人阿?買娃娃是公務?
作者: dash007 (封鎖之心)   2022-12-16 10:47:00
業務費和人事費規範不一樣……
作者: hihi29 (無)   2022-12-16 10:47:00
去查一下童案吧 人事費能用大水庫理論?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22-12-16 10:48:00
自己去查吧 陳水扁更一審就是大水庫成功抗辯馬迷真是台灣唯一亂源現在哪個政客能用大水庫說把公款匯入自己帳戶私用的馬迷真可悲 都要2023了還敢講大水庫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12-16 10:52:00
對,全台灣公務人員乖乖核銷都笨蛋,大家都應該浮報薪水加班費才是聰明人。不只馬迷還是虹安粉呢,要幫高虹安穿大內庫了呢!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0:56:00
https://reurl.cc/DXeeOE承辦檢察官吳昇峰直指,助理費性質是「議員公費助理」的報酬,而非「議員」的薪資範圍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2-12-16 10:57:00
不要避重就輕了 偽造文書只是手段 目的是貪污詐領助理費用 大方講出來 不要遮遮掩掩啦 我在第一篇推文寫的都可以打你臉 寫這種避重就輕的也太明顯了吧?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0:57:00
公費助理補助款應實報實銷,不能以「大水庫理論」解釋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12-16 10:58:00
選前反虹安,選後挺虹安,挺國民黨的就是只要能得權的,怎麼作都對,難怪會迷無能馬。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00:00
用大水庫喔 那GG了 XD沒有喔 看冉案也是薪水已經到助理手上又交回去 XD
作者: MisuzuXD (戰鬥妖精夏珊)   2022-12-16 11:01:00
問題是他就是有私用還有帳本佐證了 跟你說的完全不一樣啊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01:00
並非是直接從冉那裏扣掉 ~所以信你還是信檢察官 XD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2-12-16 11:02:00
事實上z助理就是報五萬薪水實領0元的 還在假設沒有人頭?你說你不是吸安的可是表現出來跟吸安的無異啊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02:00
至少檢察官還是比你可信阿 XD還在那大水庫 XD
作者: ejnfu ((-. .-)b)   2022-12-16 11:04:00
辛苦原po了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12-16 11:05:00
是人一藍,腦就殘吧,偽造文書就是要貪污呀,只有賴四寶敢扯大家都這麼幹,就是藍的。其他立委都說沒有公雞金這個制度。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06:00
98年 XD而且你這案例有大水庫嗎 ~高如果沒有私用 可能只是偽造文書但高就有阿 XD說不定高雄這案例都沒有私用 用在公務上阿 XD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12-16 11:08:00
藍白認為浮報薪資加班費是為了報效國家呀,我對藍白的尊敬真是有如江水滔滔不絕呀!
作者: Rroy   2022-12-16 11:08:00
人一綠,就一堆文盲啊… 就事論事當沒看到XD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2-12-16 11:10:00
看起來一堆人根本不懂甚麼是大水庫一直跳針私用私用 大水庫理論就是用在公私混雜的情況沒有私用根本不需要用大水庫好嗎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11:00
不懂的是你啊 人事費也有大水庫 XD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2-12-16 11:12:00
跟甚麼費用無關好嗎國務機要費也適用報錯科目是偽造文書 公費私用 才是貪汙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12:00
自己舉個高雄的例子 結果也搞不懂是不是大水庫 XD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13:00
那你舉這個跟你說的大水庫何干 XD
作者: dash007 (封鎖之心)   2022-12-16 11:13:00
人事費連流用都不行,綁得很死的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12-16 11:16:00
不用扯偽造文書啦,就是貪污,檢舉人也是檢舉貪污,交保也是貪污,還想要護航轉偽造文書,原來馬迷虹安粉認為偽造文書超有法治觀念,實報實銷是笨蛋,全國公務人員,你們在馬迷虹安粉的口中就是沒有法治觀念,你們乖乖核銷為了避免被判貪污治罪條例是沒有法治觀念,每個月加班超過時數只能換補休是沒有法治觀念,全國公務員都應該偽造文書,浮報薪資加班費,這樣才有法治觀念。
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   2022-12-16 11:16:00
應該說一般人的觀點跟法律上的觀點是有差距的...法律上有成立要件之類規定得很細高虹安這件事情一般人來看低薪高報就是詐領就是貪汙但在法律上是有判『偉造文書』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空間在法律上用人頭詐領跟低薪高報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作者: dash007 (封鎖之心)   2022-12-16 11:20:00
有些只告偽造文書是因為貪汙部分罪證不足,不代表合法
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   2022-12-16 11:20:00
但高虹安比較麻煩的是,這個公積金除了用來辦公室開銷、立委服務、公關費用外還混了一點點的私人支出那部份金額還總合起來還真的不大,但可能就因為這樣不大的支出栽掉了XDD
作者: dash007 (封鎖之心)   2022-12-16 11:22:00
我指貪汙部分啊,誰跟你說偽造文書部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2-12-16 11:22:00
私用的部分看法官是否認同大水庫 如果認同 看金額是否公務支出大於公務來源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12-16 11:24:00
這種敗壞官箴的行為,還能講的輕描淡寫,藍白不簡單。
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   2022-12-16 11:25:00
敗壞官箴是主觀看法,這篇是在討論客觀的法律層面問題,你不要法律問題講不過就上升到道德層面開始情勒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2-12-16 11:28:00
塔綠斑就是一堆文盲法盲跟屁股決定腦袋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29:00
你舉黃的說法跟你高雄例子完全對不上耶 XD
作者: dash007 (封鎖之心)   2022-12-16 11:30:00
人事費浮報薪資後挪為私用,不也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過往是有案例說浮報部分是拿來跑公務以獲得貪汙部分不起訴啦,這案就看私用部分有多少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30:00
黃說人頭貪汙阿 XD沒人頭偽造文書 是嗎 XD可見根本不是看人頭不人頭嘛 ~沒有阿 是你被打臉 XD引用兩個矛盾的 XD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12-16 11:33:00
客觀來說,高虹安案為了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才去浮報薪資加班費,製作假帳,才會有內外帳,那裡有問題?不然何需
作者: dash007 (封鎖之心)   2022-12-16 11:33:00
我是覺得連委員簽名資料都拿得出來,可見助理本身就有警覺了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39:00
你在扯啥阿 黃的兩種不就是用是不是人頭區分 XD但重點就不是人不人頭 而是有沒有私用 XD本來就是看人頭那高雄怎麼只有偽造文書哩 XD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22-12-16 11:40:00
大水庫理論至少會吵到三審 早就當完四年市長了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40:00
你舉黃的說法 就被高雄例子打臉阿 XD所以不是人頭 拿去私用 有沒有貪污阿 ~
作者: beyond780705 (霪雨)   2022-12-16 11:44:00
看到正常人和塔綠班解釋,不勝唏噓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1:49:00
沒招只會人身攻擊了 就這種水準 XD所以重點就是私用阿 扯半天 XD不論是或不是人頭 有拿去私用就貪污不是嗎 XD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2-12-16 12:01:00
笑死,一開始武斷的說GG,現在說看私用高下立判啦
作者: ensuey (*^-^*)   2022-12-16 12:22:00
我一直都是說看私用 你在扯啥 XD扯大水庫理論的不是你嗎 XD人事費也有大水庫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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