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彩虹大道#台灣該有一部反歧視法保護甲甲

作者: intrepidsage   2018-12-10 01:31:29
彩虹大道#台灣該有一部反歧視法保護甲甲
卦點
同運粉專彩虹大道引新聞認為針對甲甲的言論不再只是看法
,這是犯罪應受到懲罰!
不應該被允許躲在憲法言論自由的保護傘之下,台灣也該有一部反歧視法,保護受765萬認
同婚姻一夫一妻的人霸凌的弱勢甲甲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240035326205963/posts/938046049738217/
Fb內容:
經歷過納粹浩劫的歐洲,對於種族歧視問題格外重視。不只是種族、性別,任何針對特定身
分的歧視性言論,其實都不應該被允許躲在言論自由的保護傘之下,散播仇恨種子。台灣也
該有一部反歧視法。
(記者把 “trans persons” 翻成「變性人」太過狹隘,翻為「跨性別」比較理想)
報導節錄:
31歲的何諾(Mathias Reynard)是名直男,他先前告訴英國媒體平台《入圍名單》(Short
List):「我得知朋友曾遭遇言語和肢體的恐同暴力行為後,決定在國民院提出法案,而我
發現判例法中,LGBT族群受到仇恨言論和這類對待,犯罪者並無受到懲罰。」不過修法最後
僅把恐同列為犯罪,並未納入針對性別認同的歧視與仇恨行為,因多數議員認為性別認同定
義太模糊。
何諾向瑞士媒體《全日報》(24 Heures)坦言,「現在的國會很難再做更多」,但也說「
部分律師指出,該法適用於恐跨性別犯罪」,而法院可以擴大解讀法條規定。何諾仍肯定修
法過關,因為「半瓶水」總比整個空水瓶好,他告訴瑞士法語廣播電視公司(RTS):「恐
同不再只是看法,而是犯罪,就跟種族歧視行為一樣。」LGBT團體歡迎修法成功,但對變性
、雙性人未被納入感到遺憾。
瑞士跨性別組織(TGNS)的律師芮撤(Alecs Recher)表示,很遺憾「雙性和變性人被排拒
在外,且被邊緣化,(該法)只有納入針對性別認同的歧視,才是完成修法」。
#瑞士 #反歧視法 #仇同恐同
#跨性別 #性別認同
風傳媒
https://www.storm.mg/article/686277
作者: iloveayken (金剛)   2018-12-10 01:32:00
甲賽
作者: zpeople (小黃)   2018-12-10 01:37:00
如果廢除愛滋補助,我一定支持你們
作者: MoDoHiYaKu (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2018-12-10 01:39:00
同志滅國
作者: higreater (覺醒)   2018-12-10 01:40:00
真的是越走越遠了 越鬧就越少人支持 繼續鬧吧
作者: zsincerity (真誠如我)   2018-12-10 01:48:00
其實…我說句老實話,不是LGBT,是G而已…
作者: dodob11 (性感的男子漢)   2018-12-10 02:05:00
反歧視沒有錯。
作者: iamsocool (焚琴煮鶴殺風景)   2018-12-10 02:10:00
這樣才是歧視
作者: windty (風)   2018-12-10 03:47:00
反歧視沒錯 但挺同的把跟他們價值觀不同的都歸類為歧視那就滿有問題的 我投挺同 也不會覺得投反同的就不好
作者: chong17 (ken)   2018-12-10 06:40:00
是不是歧視? 標準是誰認定?爽就好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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