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炳忠遭搜無律師 律師公會:應修刑事訴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7-12-23 06:52:59
我覺得有很多東西可以想想。
第一,你覺得白色恐怖時期,國民黨辦的案子全部是冤獄,找不到貨真價實的匪諜
案嗎?
如果拿出真正的匪諜案來討論,能否依此辯護說國民黨施行白色恐怖是正確的、有
必要的?
現在隨處可見的邏輯,卻是想要透過對當事人有罪的描述,來迴避整個過程是不是
真的那麼恰當的質疑。
第二,律師公會想談的,是台灣的法律在人權保障上遭遇的矛盾:並沒給證人足夠
的權利,讓檢調單位可以用「證人轉被告」的方式,對當事人進行更多的人權侵害(
例如證人不能行使「緘默權」、律師可以被拒絕到場等等)。
這件事件可以當成個石蕊試劑,檢驗台灣社會的人權意識是否真的生了根,抑或是
在追流行人云亦云而已:最終的檢驗標準,永遠是你對你自己最厭惡、最憎恨的人的
權利,能夠有多大的強度。
作者: boldted (Ted)   2017-12-23 07:20:00
這是檢調利用法律漏洞,便宜行事,侵害人權。絕對有必要修法補漏。
作者: bismarck3025 (人生不如意十常九點八)   2017-12-23 07:22:00
推一個
作者: cactusho (大肚子把拔)   2017-12-23 07:34:00
沒錯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12-23 07:42:00
有能的政府該主動出擊消滅人民憎恨的敵人 無能的政府才用法律保障人民公敵 成為人民公敵的生物自己該先檢討自己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7-12-23 07:44:00
你說的不就是共產黨打倒資本家嗎? O_oa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12-23 07:46:00
是台灣人打倒支那賤畜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7-12-23 07:59:00
這種反串只會讓本來想討論的東西失焦 沒有意義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7-12-23 08:35:00
推樓上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12-23 08:42:00
你認真了 台灣人向來是嚴以律人 寬以待己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7-12-23 08:47:00
鞭辟入裡 少見的好文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2017-12-23 10:22:00
推 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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