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1213inv009/
2.新聞來源︰
鏡周刊
3.新聞內容︰
針對前總統馬英九今天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北檢檢察長邢泰釗、主任檢察官王鑫健涉嫌洩密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做出4點聲明回應,強調北檢偵辦任何案件,一向嚴守刑事
訴訟法「偵查不公開」規定,上週有平面媒體報導「檢方發現、檢方認為、檢方掌握、檢
方質疑」等內容,均與北檢無關;此外,本刊今天封面報導「馬英九涉7年以上重罪」一
文,文中並未提到「檢方指出」等語。
周士榆表示,上週該平面媒體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者甚多,且事先未曾向北檢進行查證,
檢方日前已發出新聞稿澄清。以下是北檢今天的新聞稿全文:
今日馬英九先生至本署申告及媒體有關「馬英九涉7年以上重罪」、「北檢掌握關鍵錄音
馬英九主導黨產交易」等相關報導,本署澄清如下:
一、本署偵辦任何案件,一向嚴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規定,相關媒體報導所載「
檢方發現、檢方認為、檢方掌握、檢方質疑」等內容,均與本署無關,報導內容與事實不
符者甚多,且事先亦未曾向本署進行查證。而因相關案件牽涉之關係人如共同被告、選任
辯護人及證人等甚多,究竟由何人?有何用心?冀圖透過媒體干擾偵查,實難以判斷,請
外界勿做無謂之揣測。至於媒體報導,應自負文責。
二、自去年7月1日以來,本署對馬英九先生所涉刑事案件,已簽結160件,不起訴4案,其
中較重要者有5案如下,包括納莉風災遭控涉嫌廢弛職務釀致災害案、財產來源不明案、
以特別費扶養流浪犬馬小九涉嫌瀆職、貓空纜車違法驗收涉嫌圖利及在東吳大學演講涉嫌
洩露馬習會機密案,已分別簽結獲不起訴,足見本署偵辦馬英九先生相關案件,檢察官均
係依據法律確信秉公辦理,絕無任何政治立場考量。
三、馬英九先生今日至本署申告案件,本署將依法辦理。
四、馬英九先生長期從事政治活動,應知檢察官偵辦社會矚目案件時,常遭有心人士刻意
以不正當手段利用媒體干擾偵查。是以,本署呼籲本案應回歸「證據」,澄清事實,切勿
以情緒或民粹性手段,混淆焦點,妨礙偵查步驟,是所至盼。至於本署目前偵辦之案件,
仍將按既定步驟進行,不受任何影響。
4.附註、心得、想法︰
簡單整理北檢說的四點
1. 鏡周刊唬爛
2. 我沒有針對你 很多你的案子我也不起訴
3. 你告我 我會處理不會吃案
4. 之前政治人物官司媒體不是也在亂 又不是第一次
不知道 鏡週刊 又甚麼心情刊登這篇被打臉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