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國民法官 滿23歲國民隨機抽選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7-12-01 21:00:20
※ 引述《wkch6217 (葡萄汁)》之銘言:
: 標題: [新聞]國民法官 滿23歲國民隨機抽選
: 時間: Fri Dec 1 15:26:47 2017
:
: https://tw.news.yahoo.com/%E5%9C%8B%E6%B0%91%E6%B3%95%E5%AE%98-%E6%
: BB%BF23%E6%AD%B2%E5%9C%8B%E6%B0%91%E9%9A%A8%E6%A9%9F%E6%8A%BD%
: E9%81%B8-160000916.html
: 台灣新生報
: 【中央社台北卅日電】 2017年12月月1日 上午 12:00
: 司法院今天發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國民法官資格為年滿
: 廿三歲國民等隨機抽選產生,適用案件為最輕本刑七年以上徒刑之罪,以及故:
: 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
: 草案分為總則、適用案件及管轄、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審理程序、罰則
: 共五章,共計一二○條條文。
: 草案中定義的國民法官為「依本法選任,參與審判、中間討論及終局評議之人」
: ;進行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由法官三人、國民法官六人組成國民參與審判法庭,
: 共同進行審判,庭長為審判長。
: 適用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案件類型,除了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案件外,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且由地方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包括所犯為最輕本
: 刑為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之罪,以及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
: 不過,國民法官是從一般國民中選任產生,不宜課予過多、過重的負擔,因此
: 當案件情節繁雜或需高度專業知識,非經長久時日顯難完成審判,不宜進行國
: 民參與審判;中華民國國民有依此法規定擔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參與
: 審判的權利及義務。
: 至於國民法官資格,草案中規定,年滿廿三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
: 居住四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
: 但與案件或案件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等情況,不能被選為國民法官;超
: 過七十歲以上、在校學生等狀況,可以拒當國民法官。
: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指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重點,是想讓法官與國民
: 充分討論,利用法官的專業、民眾的社會經驗凝聚共識,與法官一起決定被告
: 有罪或無罪,有罪者該判多重。
: 呂太郎強調,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也在呈現多元價值,在隨機抽選的情形下,
: 廣納各界意見,判決結果也會附判決理由,大家一起監督、結果可受公評;被挑
: 選當上國民法官的國民,有公假、日旅費,參與者的個人身分絕對保密。
: 心得與感想
: 個人覺得這個制度很好
: 可以有效杜絕奶嘴法官或者離譜法官的判決
:
: 基於保障受害者的立場
: 個人覺得這個立法相當好
: 讓民進黨當執政黨果然才是明智的選擇
: 相信民進黨在2018年的縣市長選舉一定可以有相當好的成績
: 拿下台東縣長及新北市長應該是沒問題的吧
: 以上只是個人不負責任的評論與預測
: 請多指教
: 謝謝大家
這位兄弟啊! 我想你應該不清楚這項新制的內容.
我摘了段中央社的新聞: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1300244-1.aspx)
案件進入國民參與審判法庭的有罪認定,必須要九名國民法官及
法官在內達2/3以上同意。若沒有達到2/3以上同意時,應諭知
無罪判決或做出對被告有利的認定。
==========
你說這是在保護受害者還是加害者?
個人覺得這法案跟當時DPP吹噓一例一休多麼美好,
相似度達87%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12-01 21:03:00
在台灣推陪審本身就是一件蠢事看看小模閨密和林亦含事件就知道,太容易被帶風向了
作者: yyc2008 (MAGA)   2017-12-01 21:05:00
這也能扯到民進黨 司法院是為自己的利益搞出這種草案 就跟年改議題考試院推出對公務員有利的草案一樣 最後民進黨還不是照樣拒絕 多用點腦袋 別什麼東西都不分青紅皂白歸到民進黨上 司法院現在充斥著很多支那豬狗奸黨時代留下來的妖孽 這些是司法院的高層 有種你就和我一樣主張廢除司法獨立 以後司法有問題你就可以大方怪執政黨不然在開口丟臉前 就先閉嘴動動腦袋想清楚再說連事務官政務官都分不清楚 就別出來丟人現眼啦你以為民進黨想改革 就可以任意把事務官拔掉? 現在高階官員 論年資年齡 幾乎都是支那豬狗奸黨留下來的狗官 如果你剛好是站在支那豬狗奸黨的立場上 那當然放著是越來越好照你這種不動腦的邏輯 台灣推動民主改革 現在仍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所以就要放棄改革 乾脆回到獨裁時代不就好棒棒我看你不是不知道 只是為反而反 混淆視聽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12-01 21:25:00
主張廢除司法獨立還自以為有腦哈哈
作者: yyc2008 (MAGA)   2017-12-01 21:32:00
廢除司法獨立 是廢除我國法官說了算 連法官都可以超越憲法 台灣這種亂象恐怕只有你眼瞎看不到吧我國的法官權力 完全不受制衡 亂判也沒關係 那才是真正傷害人權 大法官可以超越人民意志 恣意將自己的解釋強加在國民身上 簡直就是台灣的皇帝 請問他亂搞 你能夠怎麼樣?回應這篇 量刑太寬鬆 誰的問題? 阿不就是孬種法官以減輕量刑 為求人道 朝向兩公約方向恣意妄為的結果? 把人民心聲當糞土 這就是你們最愛的司法獨立 司法的是輪不到人民干涉的結果 別只會死讀書以為司法獨立就好棒棒 那才是愚蠢 民主國家講求制衡 獨獨司法獨立這塊可以搞的事情太多了司法不必獨立 接受民眾監督 這才是最符合今天的台灣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7-12-01 21:45:00
只要是陪審制或類陪審制 都會有利被告因為需要全體同意或大部分同意 才能有罪陪審制最常見就是一人不同意 就審判無效 等於無罪釋犯所以恐龍法官固然有之 恐龍陪審團更是一堆會推陪審制 是在幻想民眾是理智的反正等到國民法官制出問題後 才會發現陪審制將會更蠢
作者: yyc2008 (MAGA)   2017-12-01 22:07:00
制度可以改 不必有利被告 如果都要100%抄襲西方 那台灣老早廢除死刑了 法是死的 人是活的 既然俗辣法官不敢承擔判重罪的責任 就別把陪審團或國民法官一起拉下水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7-12-01 22:31:00
美國陪審團判的案子後來證明錯誤的比法官自己判的還多陪審團沒知識常識 容易被律師檢察官玩弄
作者: Hitimothy   2017-12-02 01:37:00
林不是廢死大將嗎 會選的上
作者: fanlongs (fanlongs)   2017-12-02 10:39:00
美國的陪審團制度絕對大勝因為由社會公義>>>>>>>法官自由心證而且以前很多冤獄不都是法官檢查官自由心證建議t大你可以去法官旁聽,很多案件都馬是法官跟檢查官喬好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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