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誘姦犯或者強姦犯不判重刑 司改就是假的!

作者: hhll5566 (忽溜56)   2017-05-13 03:25:19
※ 引述《wkch6217 (葡萄汁)》之銘言:
: 大家好
: 如果一個社會中有誘姦案加害者還一直逍遙法外.....
: 如果一個社會中有強姦犯加害者還一直逍遙法外........
: 這樣立法委員或監察委員或者司法改革相關人員還不加以重視.....
: 這樣對嗎?
: 可以考慮引進鞭刑或者火刑或者坐電椅或者化學去勢
: 來處罰誘姦案及強姦案的加害者
: 以維持社會公平正義
: 以便可以杜絕人渣或者斯文敗類或者假道行的王八蛋為非作歹
: 以上只是個人不負責任的評論與預測
: 請多指教
: 謝謝大家
深夜回文
誘姦什麼的都是假的啦
一個沒定義只靠主觀感受的名詞而已
都已經是個高中生了
高中生懂得東西已經很多了 基本的禮教都已了然於心
一堆高中生不就都在做很多成年人才能做的事情嗎?
怎麼想都不會認為陳興是認真想交往吧
一個中年男子 很明顯的應該是有家室的人了
況且又是一個老師 如果三思過怎麼可能會覺得老師是真心?
你要抓誘姦的 不如先定義再抓還不遲
但是你為何會受誘惑?一個年輕男子就算了
一個中年老師?怎麼看都覺得被誘惑者的判斷有嚴重問題
況且一個禮拜看一次面的老師要強迫你?
我看自願的心態遠大於被誘惑吧?
不知各位有何看法?
作者: rooberte (蘿蔔)   2017-05-13 13:02:00
又不是熔爐裡面的瘖啞孩子 家裡環境又很差 ya工讀生94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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