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這位被號稱為白色恐怖的受難者已經經對岸證實確實是所謂的共諜,名字也刻在
: 無名英雄紀念廣場
: 對岸對此的定義是大批無名英雄為國家統一、人民解放,秘密赴台執行任務,犧牲
: 於台灣。他們始終堅守隱蔽戰線
: 共諜被抓到然後槍決卻是受難者?需要台灣政府賠償對岸他們訓練共諜的損失嗎?
黃溫恭是因為自首曾加入共黨,後來被判決15年徒刑。當時這樣的判決就是沒有共諜
活動蒐集情報的證據才會有這樣的判決,但是共諜案的判決都會上表給蔣介石看,而
蔣看過後竟然就直接改成死刑,你覺得這樣不算是白色恐怖受難?
要知道蔣介石這樣搞並不是孤例,蔣對於共諜案非常敏感,幾乎到了神經質的地步,
像這種案子給他手下的軍審判決完,蔣常常都會自己加碼演出,剛開始時蔣還算收斂
不滿判決太輕(他似乎從不會嫌底下人對於共諜案的判決過重),他就只是把報告退
回要軍審重辦,當然一來一往之間,刑度多半都會加重。而蔣的手下也不是白痴,老
闆天天電,當然法官就會自主配合,刑度也越判越重。到了後來蔣大概是嫌太麻煩,
乾脆自己大筆一揮,委員長自己當起法官,而且是法官的法官,逕行更改判決。黃溫
恭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被改成死刑。
你應該知道蔣這種行為是嚴重破壞司法中立與司法獨立的,即便當時是戒嚴,賦予蔣
很大的權限,但是蔣應該要自我設限,才能避免破壞司法價值。而蔣介石的作為很明
顯就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個;寧願干預司法,破壞司法獨立也在所不惜。
我認為黃溫恭之所以是白色恐怖受難者,就是因為他其實罪不及死,而被蔣介石違法
亂紀擅改成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