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性婚姻不應該立專法的理由

作者: asynchronous (同步)   2016-11-24 23:45:14
: → appoo: 都已經吵了三四年的事情了 11/24 23:33
: 我現在是坐等民法修過的狀態,現在上來打個嘴砲,要是修過了當然沒啥事。
: 如果沒修過的話,專法派的聲音會自己出來(吧)。
我覺得這種心態很莫名其妙
所謂立專法 和民法修正根本是兩件獨立沒有互相干擾的事
也許在最後如果兩者共存會有疊床架屋的問題
但是在推動階段 沒有理由不能同時推動
就算堅持要把兩件事綁在一起
一樣沒有人阻止你去找個政黨或民間團體去推動所謂立專法的替代方案
所以到底為什麼 一直有人想說服支持民法修正的人改成去立專法
然後還要反覆解釋爭論 根本沒有意義
支持民法修正的人都已經講了很多他們不支持立專法的原因了
想立專法的人就自己去推動 just do it
根本不用等支持民法修正的人改變主意 等什麼聲音自動出來
作者: dritcritx   2016-11-24 23:46:00
他有解釋啦 有人想獨占「婚姻」這個詞的神聖性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11-24 23:47:00
同意 這是我的錯
作者: yisdl   2016-11-24 23:47:00
立專法是反同婚者對於同婚者的一種妥協對於反同婚者來說 更不會有「推動」立專法的動機
作者: asynchronous (同步)   2016-11-24 23:47:00
我的意思是 反對民法修正就直接說反對 何必又搞個立專法的假象. 現在沒有人出來說他想推動立專法, 那立專法根本毫無民意基礎也還不是一個選項
作者: yisdl   2016-11-24 23:49:00
立專法就是這些人的妥協啊 你怎麼還叫他退回反對陣營呢?
作者: asynchronous (同步)   2016-11-24 23:50:00
支持民法修正的人並沒有覺得那叫妥協而且誰是這些人, 有什麼跡象顯示現在出來反對的人,
作者: yisdl   2016-11-24 23:51:00
對他們來說當然不是 但對原本的反對陣營來說就是一種妥協
作者: asynchronous (同步)   2016-11-24 23:51:00
教會人士之類的, 不反對立專法?就我看來現在講這個純粹浪費大家時間, 立專法派至少先證明一下這一派真的有民意基礎, 再來講要不要妥協
作者: yisdl   2016-11-24 23:54:00
至少我不是護家盟之類的人士 我並不反對專法還有 柯建銘在晚間新聞也說 「立專法是個選項」柯總召會有些微的改變 你不認為專法具有民意基礎?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25 00:11:00
...修法或立專法都是選項而已,民意在挺同或反同,挺同才有後續討論,反同還談什麼?
作者: yisdl   2016-11-25 00:12:00
反同要看是反同戀還是反同婚不用一竿子把人全打翻 也不要認為別人的改變都是理所當然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25 00:16:00
反同戀涵蓋反同婚吧
作者: yisdl   2016-11-25 00:17:00
反同戀是最極端的 但反同婚較有妥協空間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25 00:46:00
了解,我誤會你的意思了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6-11-25 01:09:00
為啥同婚要妥協? 這就是重點啊 沒有人可以提供正當的理由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11-25 01:19:00
那反同婚也能不妥協啊 然後再說無法溝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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