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某P搞到心情很不好
不過今晚看新聞,倒是有點嚇到....甚至轉為欣慰
什麼???鄭捷被處決了????
2014/05/21 犯案
2014/07/21 起訴
2015/03/06 一審
2015/09/22 二審
2016/04/22 駁回上訴
2016/05/10 處決!!!!!
想想當初犯下吃人肉案的「陳金火」,同樣也是驚天動地大案
2003犯,2012年12月才送這畜生上路,足足苟活九年多
原來,政府執行死刑效能....可以這麼快..............
那麼,對於其他「已經沒太大爭議的死刑犯」
(例如陸正案死刑犯有爭議可先不管)
也可以趕在520之前速戰速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