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nkj: 那羅瑩雪執行死刑 免簽怎麼沒被歐洲取消? 03/29 17:06
→ nnkj: dpp不承認九二共識 中國的生意會不會不見? 03/29 17:12
雖然說那是自己跟風把公約國內化立法
但有多少人去翻本文啊...
除了18歲以下未成年與孕婦之外,死刑隨便啊...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 六 條
一 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
二 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約規定及防
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刑。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
得執行。
三 生命之剝奪構成殘害人群罪時,本公約締約國公認本條不得認為授權任何締約國以任
何方式減免其依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規定所負之任何義務。
四 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一切判處死刑之案件均得邀大赦、特赦或減
刑。
五 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罪,不得判處死刑;懷胎婦女被判死刑,不得執行其刑。
六 本公約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
(翻譯:你要玩廢死不要拿我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