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監督條例修改自動生效 賴中強仍不滿

作者: ienari (jimmy)   2016-04-03 13:17:48
※ 引述《BAINE (只有維尼)》之銘言:
: ※ 引述《geordie (Geordie)》之銘言:
: : 作者: ienari (jimmy) 看板: PublicIssue
: : 標題: Fw: [新聞] 綠監督條例修改自動生效 賴中強仍不滿
: : 時間: Fri Apr 1 16:49:25 2016
: : 作者: ienari (jimmy)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Re: [新聞] 綠監督條例修改自動生效 賴中強仍不滿
: : 時間: Fri Apr 1 15:47:51 2016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IiMkIS1GCQ&feature=youtu.be&t=943
: : 看了一下完整版的記者會,後面在記者QA的部份有提到90天的問題。
: : 有一點跟大家討論的不太一樣:
: : 90天是談判中,簽署前的階段,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草案審議,
: : 立法院需實質逐條審查,如果超過90天交由大會議決。
: : 而簽署完成後不限時間,可逐條審查並全案表決。
: : 所以在談判中、簽署前訂90天的期限,委員會可以改簽約草案也可退回,
: : 處理不完由大會議決。
: 這個部份怪怪的
: 其實只是行政院提出的草案
: 這草案有和談判國討論過嗎?
: 如沒有 那立院不通過要改很簡單
: 所以很難會拖過90天
: 除非已經跟談判國有了共識
: 不太能改變 才會有這問題
: 若是後者 那90天通過
: 其實就是半分鐘條款 硬要立院背書
: 因為敏感條款不改通過
: 那談完後 敏感條款依舊會在
: 那談回來後 可審查這原本就有問題的
: 條款嗎?
: 若不行 就是欺騙人民
: 若行 那90天通過又有何意義?
: 根本裝孝維
: 怎樣想也不通啊
: : 就算90天到了送大會表決,也是決定要拿什麼樣的草案拿去跟中國談判
: : 而不是最終版本。談判當然草案跟結果會不一樣,最終談判人員談回來的結果
: : 要不要接受,還要再結果立法院(委員會與大會)逐條審議並表決。
: : 我想這樣其實問題不大
: 若如我上面所說
: 這問題可大勒
http://m.nownews.com/n/2016/04/01/2048246
可以看一下這份流程圖第6和第7點
6.陸委會與協議主管機關就協議談判與對岸達成初步共識,向立院報告並備詢
7.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草案 ->立院同意後協議
->立院決議修正意見繼續談判
然後就算這個階段立院同意之後,簽約回來還有一關立院審議要過。
(備查部份目前有爭議,待DPP進一步說明)
所以我的解讀是,行政單位必須用立院同意的版本去談判,
如果談不過就在6->7這個流程來回,直到我國(立院)與中國都接受為止,
才能簽約。
基本上沒有跟中國談好就不能改的事,因為立院有否決權。
就算行政單位跟中國談好,立院不同意還是不能過關
就算照你說的拖過了90天,用有爭議的條文跟中國簽了約,
最後還有一關立院審查要過,這關過不了一樣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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