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適合走向內閣制了嗎?

作者: DarthCod (鱈魚)   2016-02-15 02:35:59
※ 引述《lofan (龜山下智久)》之銘言:
: 原本1129後修憲的顧慮是 國民黨基層勢力依舊堅強
: 立委無法保證民進黨能拿過半
: 一旦改成內閣制 很可能就是萬年國民黨執政了
: 但這次選舉完 民進黨終於過半還拿下68席
: 連同時代力量5席+趙正宇1席 總共有74席 有近三分之二選區智力測驗通過
: 是否可以考慮走向內閣制了
: 一旦走向內閣制 不用擔心再出現總統和立法院多數黨屬於不同黨派
: 又可以讓政黨內有實力的人進入立法院
: 而不是一流人才都在黨中央 目標都是選下一次縣市長或總統 二流的人才才在立法院
: 改成內閣制後 一流人才在立法院監督施政 下一次多數黨換成自己時 就成為內閣成員
: 這樣應該比較合理正常吧
: 大家怎麼看呢?
之前自己一時無聊,就根據孫中山《三民主義》書中的概念構想了一套制度:
A.國會
綜觀過去N年以來,我們幾乎每個當選的立法委員都號稱「專業」、「一流」而且還要
加上「Doctor」、「Master」的威武頭銜——但是每屆立法院總體表現還有法案通過的
程度總是令人搖頭。看的出來這些人只要背負「民意」或「黨意」,十個專業的只要一
個人不專業就可以搞砸整個會期的進度。許多進步、改革、有意義但是沒利益的法案就
會因為塞車而幾十年過不了(ex:《海岸法》)。
因此把這些人丟到一個不會妨礙這些好法案的地方應該是個可以提升立法品質好方法。
所以我們就把國民大會再搬出來吧!不過這次的國民大會不是拿來選總統,而是拿來選
五院的主要成員。
因此國民大會的主要職權有:
1.選舉、罷免行政院政務委員
2.反對黨選舉1/2的監察院監察委員
3.每十人推舉一名立法委員,這十人隨時可以罷免之
4.同意由總統提名的終身職大法官,否決達兩次可自行選舉
5.選舉、罷免1/3的考試院考試委員
6.剛上任一個月時可以罷免總統
7.創制,丟個草案給立法院叫他們幫你立或是很霸氣的想要自己立都行
8.複決,5%的國會議員連署或是被監察院糾正的法案就會被抓進來複決
最後兩項特別要注意,如果到了年底這些案子都沒通過的話就通通交付公投,逼人民自
己決定國家大事。
國民大會的選舉是採用聯立制,區域議員一個選區大概3人,罷免時只要反對票低於當
初當選時的得票率就得罷免。不分區議員採開放式名單,開除黨籍後依然保障任期,罷
免方式就是按比例代表制重投一次,然後只罷免掉被提案罷免的人,然後沒被罷免的繼
續做,政黨則可以依照比例代表制的結果增額推派國會議員。
B.總統
總統的任期和國民大會錯開,大約是在國民大會任期一半的時候選舉。代表的是強而有
力的絕對多數民意,所以採用絕對多數決的法國制度選舉。
基本上就是當我們想很迫切認真幹一件事情的時候才會挺身而出的超人,所以他可以在
上任初期——也就是最接近民意的時候掌握較大的權力以順利推動重要措施。
總統的職權有:
1.花瓶,這是最重要的
2.上任後第一個月可以隨時解散國民大會
3.上任後第一個月可以自由任命免行政院政務委員
4.任命1/3考試委員
4.當行政院被國民大會解散時,可以解散國民大會
5.緊急時可以通過緊急命令,十天內國民大會若不追認就失效
6.經國民大會授權後可以半年內連發緊急命令不用追認,但是任期只剩半年而且不能連任
C.行政院
我先保留政府體制,個人傾向瑞士的聯邦委員會形式,如果要改成行政院長決定閣員的
樣子也是可以的。
D.立法院
我傾向院會中心主義,但是如果院會太容易卡關,那我也不介意改成讓各個委員會自己
通過立法。我的概念比較像是把立法院當作政府機關,但是對於民主國家我又希望立法
權可以出自民意。
對於現在立法院的狀況我最希望的解決方式其實是落實地方自治。
E.監察院
一半的監察委員是在野黨的人,目的是為了讓政府可以被好好監督,所以沒有現在監察
院那種連彈劾都要一大堆門檻的設定。
主要變更職權有:
1.單獨一名監委就可以彈劾除了總統、大法官和國會議員之外的任何公職人員
2.四分之一的監委就可以彈劾國會議員
3.過半數就可以彈劾總統
4.三分之二彈大法官
我之前是在監察院打工的,而我彈劾官員的原則是:「X你娘彈爆」
沒錯,就是X你娘彈爆,老子才不管甚麼政黨惡鬥三小的,每次彈的官員就是XX一卡車。
打瞌睡彈成曠職,貪汙彈成叛國。彈劾買一送一,跟把整個行政院的官員全送給司法院
沒兩樣。
我還記得,我那個月上班25天,院長跑來跟我說,這個月官員跑走26000人,你有頭緒嗎

我他媽的怎麼會知道。
F.考試院
基本上這就是一個為國取材的機關,於是乎:人民是老闆,國民大會選1/3;總統可能
要改革,任命1/3;公務員的福利要照顧,選1/3。
E.司法院
仿美國終身制,不過如果這樣的話第一批總統提的會爽爽當很久,所以第一批大法官每
四年就要強制退休一個。
另外每屆總統任期間無論有沒有人退休或死掉都至少要提一名。所以會增額直到哪屆總
統剛好退兩個時他就只能提一個。
大概就這樣。啊你說如果國民大會上台罷總統、總統上來又解散國民大會,惡鬥個沒完
該怎麼辦?
好聚不如好散,我有個更瘋狂的點子,你要不要聽?
作者: suzhouangry ((å´©æ½°))   2016-02-15 02:45:00
太複雜了人民看不懂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為什麼要特地幫沒用的三民主義想一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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