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程序違法但課綱照樣上路是啥小

作者: masi (專業酸民)   2015-06-10 11:59:27
這邏輯誰可以跟我講一下,
我完全聽不懂耶。
吳大部長說目前爭議在於程序是否公開,並非課程內容有問題云云。
這林杯就更聽不懂了。
程序違法就不用討論實體了,這不是常識嗎?
那這樣林杯自己擔任法官,判決某A應當給我一千萬,然後我就去某A家搬一千萬。
法院叫我吐出這一千萬,那我可以說,
目前爭議在於我擔任法官是否適格,而非某A不應該給我一千萬,
因此那一千萬林杯還是要如期把它花掉。
X,這就是吳大部長教林杯的法律課。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6-10 12:01:00
所以一堆人在反什麼實體?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5-06-10 12:02:00
我也不懂教育部神邏輯 程序就違法了內容根本就不能用管你內容再正確都沒有用 就不能用阿 程序正義問題
作者: aitt (君子之交淡若水(M))   2015-06-10 12:03:00
搞不好他們乾脆硬幹再搞事後迅速修法.過去老蔣就是這麼玩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6-10 12:03:00
還沒定讞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5-06-10 12:05:00
就像死刑官司 還沒定讞就不能槍決人 要等定讞才可以教育部既然說了還沒定讞 那就應該停止 怎可硬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6-10 12:07:00
而且 法院判決是 要公開資訊 跟程序瑕疵沒什關係勒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06-10 12:19:00
問題是樓上 程序瑕疵就是要由那些未公開的資訊判斷你不給 怎麼認定合法與否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5-06-10 12:29:00
行政官員自我解釋司法審判 不就好棒棒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5-06-10 12:35:00
跟程序違法無關,只與資訊公開法有關,這根本是兩碼子的事,要反對很好,但不要違反一般法律常識
作者: howard83715 (醉月羽觴)   2015-06-10 12:39:00
一群不知名的人邊你的課綱,這群人也沒經過公開評定,感覺就不合法啊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我們馬總統最愛依法行政了,這一定有什麼誤會XD
作者: zingy (zingy)   2015-06-10 17:26:00
太監部長,眼裡無百姓,只有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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