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公布美河市是想鬥馬郝嗎

作者: cherudim (無所求者)   2015-02-25 09:48:53
這種論述,實在讓人敬謝不敏
政府徵收土地,變更地目進行國土開發
這變更地目所帶來的土地價值暴增,為什麼不是政府的
這增值為何不是收歸國庫,而是要送給土地開發商
政府要變更地目開發國土,這難道是土地開發商的功勞喔
建商去賺建物的開發利益,才是對的
還爆增10倍哩,那你倒是說說看那裡的行情價是多少
這政府不是老是哭窮嗎,怎麼不把這開發利益拿來充實國庫一下
國民黨在大陸時期,被孔宋家族惡搞
從而共產黨見縫插針,慫恿人民,而讓國民黨差點被滅黨
自古以來,人民的仇富心一向都很好煽動的,世界各國皆然
民進黨出個阿扁,從而失落了6年,殷鑒不遠
即便手法再巧妙,人民生活上的實質落差+政府哭窮
一樣會掀起人民的仇富心
看來國民黨還是不學教訓呢(茶) 
作者: hikki82119   2015-02-25 09:52:00
宋子文死後遺產800萬美金 傳說中的百億 千億資產在哪?
作者: mocear (莫西亞)   2015-02-25 10:00:00
都知道是煽動了還信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2-25 10:01:00
送財團天經地義 等財團賺夠了就會分員工了簡單說,市府將大量開發利益交給財團是為了國家好~先讓老闆富起來~~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02-25 10:04:00
仇富總比有些人被賣了 還幫人算錢好重點這個富是不是正常來的 有人會去懷疑郭台銘有錢嗎?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25 10:11:00
重劃後會增值沒錯 但你能鐵口直斷10年後漲3倍嗎?
作者: hikki82119   2015-02-25 10:11:00
朱元璋仇完富 農民還有分到土地 現在的人分到什麼?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25 10:13:00
若無法掛保證 那試問 簽約時該以何時價格為基準?又假若下跌呢? 政府賠錢嗎?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2-25 10:14:00
會不會漲3倍我不知道,但是只拿到33%面積,很明顯虧了拿都更地坪來換算一下,應該不難吧?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25 10:16:00
要嘛!就得想出個利益共享 風險共同承擔條約來。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2-25 10:16:00
所以現在重新檢討,要建商吐一些出來也是很合理的.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25 10:23:00
檢討。。。 這跟簽約後又耍賴不認帳又有何不同 是超越法律之上的事情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2-25 10:29:00
有人被抓去關, 都成弊案了~ 當然有重新議約的理由
作者: flywater   2015-02-25 10:29:00
合約簽的不好 不能要求重簽嗎?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25 10:32:00
所謂bot 的基礎就是認為民間有能力規劃的比政府更好若政府有人力 財力 物力 能力 做得更好 當然不用bot但是。。。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貓)   2015-02-25 10:34:00
所以到底美河市必須要用bot 來做的道理是什麼?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25 10:34:00
當然贊成有貪瀆就抓去關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貓)   2015-02-25 10:35:00
它是像大巨蛋或是101或是高鐵這樣工程需要特殊技術嗎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25 10:35:00
貪瀆就是終止合約的必要條件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5-02-25 10:36:00
這種合法的利益輸送 DPP跟著做了KMTER難道不堅督?不要只是因為做的是貴黨 就該該叫哀 我也著了媒體的道了 會利益輸送就是不合法只是護航的人創造出來的名詞而已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25 10:49:00
政府在 預算估算 人力掌握 施工設計 那一點比將本求利的私人企業高明絕大部分都是請顧問公司做做規劃 核定採用而已要負擔成敗 賺的不是我 可能抓去關 請問那位公務員願承擔?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2-25 10:58:00
不知道你所指的「公務員」是指哪個層級的公務員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25 11:02:00
BOT 的招標文件上 早就明定國土開發的目的及目標 那是"鋼性條款" 投標廠商非遵守不可且不能改變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2-25 11:02:00
什麼層級的公務員該出來承擔BOT的成敗?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25 11:17:00
樓上大概沒看過招標文件 市府要的是40000人的球場 非外型設計喔!主持會議的人員 開標核定的主管機關 非事事市長決定政務官會隨選舉下台 事務官則不會 事務官是公務員的多數 當然該學明擇保身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2-25 11:22:00
那請問合約上台北市政府的方簽的是誰的名字?有那個合約是事務官簽的?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25 12:35:00
一紙合約 絕對不只一個章 專業的事情專業解決 BOT案一拖10年 政務官還健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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