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意票比率逾97% 罷免蔡正元仍失敗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5-02-15 19:20:40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56244
投票率24.98% 未過半數門檻
〔記者李欣芳、蔡亞樺、郭逸/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罷免案昨進行投開票,有七
萬六千七百三十七票同意罷免蔡正元,僅有二千一百九十六票不同意,同意票比率高達九
十七.二二%,但依法至少要有十五萬八千七百一十七人投票,罷免案才有效,這次投票
人數只有七萬九千三百零三人,投票率為二十四.九八%,未跨過選舉人數半數的門檻,
罷免案功敗垂成。
立委選區改制後,首次進行的立委罷免案投票,昨在台北市內湖、南港區進行,對象為該
區的國民黨立委蔡正元。
依選罷法規定,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選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
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蔡正元罷免案選舉人總數為三十一萬七千四百三
十四人,須有逾十五萬八千七百一十七人投票,且有效票過半數同意才算過關。
門檻太高 罷免案功敗垂成
中選會表示,蔡正元罷免案投票人數為七萬九千三百零三人,有效票為七萬八千九百三十
三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七萬六千七百三十七票,佔九十七.二二%,不同意罷免票數
為二千一百九十六票,佔二.七八%,無效票為三百七十票,投票人數未達選舉人總數二
分之一以上,罷免案投票結果為否決。
這次罷免案投票率為二十四.九八%,雖然無法跨過半數,但已經比一九九四年反核團體
罷免台北縣四位擁核立委時的投票率二十一.三六%、一九九五年罷免台北市一位擁核立
委時的投票率八.六二%高。
蔡可穩坐立委 到任期結束
中選會表示,罷免案否決者,在被罷免人任期內,不得再提議罷免;換言之,蔡正元穩坐
立委寶座到明年初任期結束。中選會將在週一召開委員會會議審查這項罷免案,並於當天
立即公告罷免案遭否決。
蔡正元罷免案源自網友串連發動「割闌尾計劃」,號召群眾罷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林鴻
池與吳育昇三人。割闌尾計劃一路過關斬將,於去年十一月通過第一階段罷免提議門檻,
今年初跨過第二階段罷免連署門檻,昨天進行第三階段罷免投票,但因投票數不足,罷免
案最終無法過關。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15 19:23:00
藍教徒比較習慣中國觀點
作者: yangsuper   2015-02-15 19:23:00
自由很忠實啊 30年批kmt始終不渝 反觀聯合中時 變變變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5-02-15 19:23:00
97趴人民反對,菜委員難道非要和民意唱反掉嗎。請自行請辭。對了馬囧也是…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5-02-15 19:24:00
24%的97%這記者文章真的是
作者: JFET   2015-02-15 19:24:00
“我們沒有輸(悲憤)”
作者: shields5566 (盾牌56)   2015-02-15 19:27:00
哀 直接無視75%選民默默對罷免投下不信任票 可笑
作者: sdhpipt   2015-02-15 19:27:00
二樓一定沒看過李登輝時代的自由時報 XD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02-15 19:29:00
豬油悲憤成這樣XD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5-02-15 19:33:00
自由的意思是說就算只有1個人去投票同意也算通過。
作者: Norther   2015-02-15 19:37:00
本綠汁看十次射十次 這篇好棒棒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5-02-15 19:39:00
功敗垂成這成語應該不是這樣用的....投票率連罷免門檻1/2都不到 怎能用這成語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5-02-15 19:43:00
來人啊 幫我寄一萬條褲子到自由時報總部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5-02-15 19:48:00
x北七碗均
作者: suesue (一粒頭十粒大)   2015-02-15 20:18:00
97%,好會誤導民眾喔
作者: chenggong (一枝花)   2015-02-15 20:19:00
愚民時報!
作者: lunatich   2015-02-15 20:40:00
其他沒來投的沒表示反對罷免,所以是99.99%民意罷免失敗
作者: ArroyoChou   2015-02-15 20:40:00
內文不是第一段就有提24%?看推文還以為腦殘記者又來了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5-02-15 20:43:00
止兀將挾著75%的民意 橫掃台灣政壇
作者: winnerme   2015-02-15 21:24:00
自由意思就是1人投票1人同意就是OK~很中肯的~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2-15 21:24:00
正元總統~~~~~~~~~~~~~~~~~~~~~
作者: john0421 (沉默使者)   2015-02-15 21:31:00
自由說上午投票率就破三成 沒人說假新聞??
作者: blus1986 (1986)   2015-02-15 21:51:00
的確是97%同意,3%反對。沒去投票等於沒意見。這有問題嗎難到選舉沒去投票可以歸類到支持誰???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5-02-15 23:13:00
標題的這種說法感覺很沒常識 記者被人看不起也難怪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5-02-16 00:42:00
顏色對了就是好報紙
作者: sxxs (有些話想說在老去之前~)   2015-02-16 01:39:00
超北爛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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