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ery (viery)
2014-07-31 21:28:11這可以申請法官迴避了吧 挺過太陽花的法官
叫他來審這個案子....
擺明了就是不會有罪的案子 有必要傳江宜樺?
配合學匪作秀也不是這樣搞的吧
作者:
krara (巧克力酥片)
2014-07-31 21:30:00傳他很正常吧,不用在這方面多作聯想。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07-31 21:31:00自訴案件傳行政首長一點都不正常 這是第一例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7-31 21:31:00一點都不正常 驅離可以告殺人 本是搞笑限期趨離跟殺人有個屁關係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1:32:00就說了,台北地院可以再更沒下限一點。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31 21:32:00不要苛責了 自訴了話法院是必須要審的
作者:
krara (巧克力酥片)
2014-07-31 21:33:00現在是準備庭階段,根本還沒進入正式的審案階段。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31 21:33:00就如同地獄貓有提到檢察官是不太想辦,但是職務上還是得幹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7-31 21:33:00自訴可以駁回 誰跟你一定要審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31 21:34:00惡例?到時辦到綠營頭上,就會說反正你們也說是惡例,不循了像特別費還不就是徹查一人,放過其他嗎?哪時非援引不可了
如果今天是個反學匪法官駁回自訴,現在已經被鋪天蓋地追殺了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1:36:00就是惡例還要護航喔?
作者:
as5987 (qq111)
2014-07-31 21:36:00告這種不會輸阿 江沒事叫黨證無敵 江有事更可以說嘴
作者: ckcheng2 2014-07-31 21:46:00
隨便啦,反正在創造無下限歷史嘛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