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傳江宜樺 被爆挺學運 林呈樵不置評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7-31 21:28:11
這可以申請法官迴避了吧 挺過太陽花的法官
叫他來審這個案子....
擺明了就是不會有罪的案子 有必要傳江宜樺?
配合學匪作秀也不是這樣搞的吧
作者: krara (巧克力酥片)   2014-07-31 21:30:00
傳他很正常吧,不用在這方面多作聯想。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07-31 21:31:00
自訴案件傳行政首長一點都不正常 這是第一例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7-31 21:31:00
一點都不正常 驅離可以告殺人 本是搞笑限期趨離跟殺人有個屁關係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1:32:00
就說了,台北地院可以再更沒下限一點。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31 21:32:00
不要苛責了 自訴了話法院是必須要審的
作者: krara (巧克力酥片)   2014-07-31 21:33:00
現在是準備庭階段,根本還沒進入正式的審案階段。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7-31 21:33:00
就如同地獄貓有提到檢察官是不太想辦,但是職務上還是得幹
作者: MajolicaYu ( 如夢亦如電 )   2014-07-31 21:33:00
等著看惡例開了後會如何了(微笑)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7-31 21:33:00
自訴可以駁回 誰跟你一定要審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31 21:34:00
惡例?到時辦到綠營頭上,就會說反正你們也說是惡例,不循了像特別費還不就是徹查一人,放過其他嗎?哪時非援引不可了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7-31 21:36:00
如果今天是個反學匪法官駁回自訴,現在已經被鋪天蓋地追殺了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1:36:00
就是惡例還要護航喔?
作者: as5987 (qq111)   2014-07-31 21:36:00
告這種不會輸阿 江沒事叫黨證無敵 江有事更可以說嘴
作者: ckcheng2   2014-07-31 21:46:00
隨便啦,反正在創造無下限歷史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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