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FB上看到有些人開始轉這篇文章
這個社會是怎麼了?現在只要政治立場不同,什麼事都可以「公民不服從」?
我們真的打算要迎接一個社會秩序全面瓦解的社會了嗎?
http://paste.plurk.com/show/1855976/
很棒的一個公民不服從!大家一起來!
你辛苦的血汗錢幹嘛繳稅後要被馬症腐拿去補助中國留學生?馬英九每個月還補助中國留
學生每人三萬元!!阿不是馬才5%-9%支持嗎?你也可以先繳5%-9%的稅金,這不是抗稅哦,是
緩繳,是分期繳當然也可以,這沒有違法問題,公民們!學會必要的不服從!!
緩繳稅具體步驟為今年5月1日開始至5月31日申報所得稅時,呼籲納稅人以郵寄申報所得
稅,計算繳稅金額額時可以少算,於結算欄及自動繳款時只填寫『1元』及繳納,其餘款
項載明『請逕行核定通知繳納,但等到將鳥籠公投法廢掉讓人民公投制憲及決定國家名稱
及前途將台灣主權還給台灣人後再繳清。』緩繳稅是公民不服從權利之合法行使,沒有涉
及刑事責任或可以公暴力侵害人身者,等到國稅局核定繳稅額時已經是半年以後的事,至
於罰鍰、滯納金及滯納利息的問題,在國稅局還沒核定出來通知繳納之前也沒有處罰問題
,至於國稅局半年後核定通知補繳前,政府財政將發生大問題,有極大的震撼作用,而通
知補繳後要不要再拒繳而才有滯納金及利息問題為建國獨立推翻馬暴政權可以犧牲一點等
到執行處來收稅時再繳也不遲,沒有漏報及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