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這邊對這篇的看法是什麼~
作者autumnanna (anna)
時間Mon Mar 24 15:23:38 2014
經濟部反駁這則新聞應該大家都有看到
如果你認識的人有這些疑慮 歡迎大家轉發給他們看
千萬不要不知道自己在反對什麼.....
小妹我反駁給你聽 希望你聽得進去
(一)服貿協議是黑箱作業,政府簽署前未向國會報告,也沒有與產業界溝通,簽署後立
法院應該進行逐條審查?
澄清說明
(1)服貿協議是依據ECFA第4條的授權,並於經合會歷次例會公布協商進展。
(2)服貿協議一直有與產業溝通:談判期間各服務業主管機關基於保密,係以小型、非公
開
方式徵詢業者意見,但亦與相關服務業的公會(或協會)代表進行110次諮商或小型座談。
協議簽署後,經濟部轄屬單位辦理兩岸服貿協議綜合性說明會及產業座談會等,廣宣活動
合計辦理144場次。
(3)服貿協議簽署前有進行3次國會報告:行政部門於去年4月25日、5月2日、5月30日向立
法院進行過3次專案報告,其中1次還是秘密會議。
(4)參與立法院舉辦的20場公聽會:立法院於去年7、8月舉辦4場一般性公聽會,並自去年
9月起至今年3月10日續舉辦16場產業公聽會,每場討論4個我方開放項目,與社會各界進
行溝通。
(5)有關立法院的審議程序: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規定,因服貿協議不涉及修改法
律,行政院依規定將協議送立法院備查。對於立法院的處理程序及結果,行政部門尊重立
法院相關程序。
結論是他還是沒有說跟哪些公司討論過
你有去看過公聽會紀錄嗎? 你知道裡面有多少反對意見嗎?
另外請問公聽會 說明會 除了討論報告以外 可以改嗎 可以修嗎
不行 因為那是跟對岸簽的條約 本來就不能自己關起來修的條約
結果朝野說可以逐條審查 請問審什麼? 可以改嗎? 從這邊開始就誤導大眾
總統不斷說 如果退回就是降低國際信心 破壞兩岸關係
你有沒有想過 如果協議完美無缺就算了 如果協議簽得不好
仍舊不該重啟談判? 協議不是我們簽的 結果是我們自己扛
不實謠言(二)服貿協議將開放大陸人移民台灣?
澄清說明(1)服貿協議根本沒有開放就業、投資移民,更無永久性居留權及公民權。
(2)有人舉例如果一家餐廳,爸爸掛名老闆、媽媽是廚師、兒子是會計,就可全家移民到
台灣,這是錯誤認知。
事實上,倘申請以眷屬身分來台,不得從事工作。倘申請以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身分來台
,必須該餐廳在臺投資30萬美元以上,且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營業額必須達新台幣1000萬
元以上才能申請,且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碩士或學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或具有專業技術證明且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才行,且這些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被解聘即須
離台,不能留在本地找別的工作,絕對不是有20萬美金就可以全家移民。
字面上的確沒有開放大陸移民 甚至沒有開放大陸勞工 我同意
但是對岸有多少東西可以偽照 證照學歷哪項不能照假??
帳面上的資料通通都可以作假阿 又不是像美國錢要押著
這時候有人會說我有恐中症 那你就如此相信中國人
相信中國人沒有野心? 我只能說你是蠢蛋 或者你很想當中國人
不實謠言(三)服貿協議將開放大陸勞工來台就業,衝擊百萬勞工?
澄清說明(1)服貿協議根本沒有開放就業市場,也完全不涉及大陸勞工來台的問題。
(2) 99年兩岸簽署ECFA,當時在野黨宣稱將衝擊臺灣數百萬勞工就業,但事實上,據經濟
部統計,自98年6月開放陸資至去(102)年12月底止,陸資來台投資共483件,申請核准陸
籍幹部(含眷屬)來台共259人次,雇用台灣本地員工數共9,624人。證明開放陸資來臺投
資可以增加就業機會,而非搶走本地人的工作機會。
我想這剛剛上一項有提過 另外他是來投資 或是當幹部
那員工人數也不能歸功於他 另外有關經濟方面我相信你一定有看過一篇文章
對不起,不再袖手旁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