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服貿-理性分析的文章

作者: Maplse (戀澈)   2014-03-20 01:44:46
這是妹妹分享給我的..
難得的看到了理性分析的文章
太多的人都隨風起舞.. 而沒實際的去了解
打開FB真是..(嘆) 所以FB就潛水就好了XDD
然後這裡真的很溫暖押
以下文章轉至這個網址-http://www.dcard.tw/question/6303
_____以下FB轉貼_____
看到立法院這麼多朋友在當中抗議,希望你們都平安。但是,我認為公共事務並不是
Fashion,抱歉,我是支持服貿協議的,這次所謂的「30秒偷渡通過」也並不是完全如大
家所想。仍舊有許多朋友持贊同意見,儘管在網路上也因此遭到攻擊,辛苦了。在這個時
間點表態自己支持,真的不是易事,但公共事務本來就是有多元看法、討論空間的,所以
我還是要表態。
有鑑於網路上的「懶人包」都早已預設意識形態及立場,讀完以後只會往某個方向倒而已
,決定寫一篇簡單的懶人包,說明支持者的看法,也讓各位聽到一點不一樣的聲音。
【Part1】為什麼要支持服貿?→寫給那些全面反對服貿的朋友
<<<一、全世界都在簽FTA,台灣在哪裡?
全世界都在簽FTA,自由化已經是世界的趨勢。血淋淋的,你沒跟上,抱歉就是被拋在後
頭。韓國再過幾年,簽FTA的國家占韓國貿易比重可以占到82.12%,但我們如果不含ECFA
只有9.32%,這還是簽了ECFA以後帶動FTA簽約國,多簽了新紐以後的比重,否則我們少得
更可憐。
台灣在哪裡?當別國關稅都減免,比如說免5%關稅好了,台灣未來東西賣比別人貴5%,有
誰會買?你自己願意買嗎?
服貿協議其實就是ECFA,那個我們早就同意通過的ECFA。換句話說,當時簽了ECFA就知道
會有服貿,反對黨在哪邊裝傻只是延長戰線的招數而已,這不是什麼執政黨又跳出來跟大
陸簽個新約,當時採漸進式施行,所以現今才談判完畢。不然ECFA的「早收清單」是在「
早收」什麼?就是在等其他的協議談判好、上路。
為何先推服貿?服貿對台灣是有幫助的,因為我們的服務業比大陸強很多,根本無須恐慌
。許多人感受不到ECFA的好處,是因為我們目前只推早收清單,也就是說只有早收清單涵
蓋的產業才感受的到,而我們台灣以服務業為重,服貿上路以後,就業機會才會集中創造
於服務業。
另外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面向,國際間簽訂FTA很講究信用,畢竟簽下去對各國的國家發
展有很大的影響,看到台灣跟大陸簽個約搞成這樣,就是在破壞台灣在國際經濟整合舞台
上的信用,也讓人懷疑台灣自由化的決心。
【其他ECFA小問題】
*簽ECFA對經濟發展沒用?
錯,ECFA早收清單貨品項目較去年同期成長21.6%,所有早收清單的項目我們都有正增長

*簽ECFA有增加工作機會?會不會很多大陸人跑來?
對岸來台灣投資可以為台灣創造多少就業機會?目前,400多家大陸廠商,僅帶了239個幹
部來台灣,卻創造出7400多個工作機會。
我們台商去大陸投資,也是雇用當地人,創造他們的就業機會;反之大陸來台投資,僅僅
帶幾個重要幹部,雇用台灣人,創造我們的就業機會。
而且,這次服貿也「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台」,請各位別聽信謠言。
*簽ECFA不能吸引他國與我們簽約?
錯,新加坡、紐西蘭都是在ECFA簽定以後才簽約的。
<<<<二、黑箱?其實當中早有多次溝通。
溝通有很多種方式,不是上台唱高調、大放厥詞大開記者會才叫溝通。你沒有加入溝通過
程,不代表政府沒有溝通。提醒各位這是一場談判,不是一場遊戲或作秀。如果我們的溝
通是大喇喇的把底牌亮出來,那大陸就知道我們的底線在哪,要搶得先機把整碗捧去不是
難事。沒有人在談判的時候就先亮出底牌的。
所以服貿的溝通,本來就是該建立在與各個相關產業的聯繫上。政府有沒有做?有,當時
政府跟非很多產業、公會理事長協商,了解他們可接受的範圍在哪,然後才去談判。
都有錄音、紀錄哪些人有被聯繫,以下僅附上部分資料,光這份就有20位業者觀點:
http://www.ecfa.org.tw/Download.aspx?No=35&strT=DMAd
<<<<三、政府藉此開放大陸勞工?拜託,真的沒有。
五個沒有,以下這些都沒開放。
1.沒有開放 大陸勞工來台工作
2.沒有開放 大陸人民來台投資移民
3.沒有開放 大陸計程車業者來台投資
4.沒有開放 大陸出版業來台投資
5.沒有開放 大陸中藥材零售來台投資
【Part2】為什麼30秒通過服貿?→寫給那些支持服貿,但認為是強行通過的朋友
<<<<一、逐條審查,全世界根本沒有人這樣搞。
全世界沒有哪個貿易協議可以讓國會搞逐條審查,自由貿易協議本來就是有捨有得,整份
協議是談判後的結果。想一想,如果是你代表雙方談判,你們談判完畢以後,別的國家拿
回去逐條審查,然後不合自己意的就退回來,這算是談判嗎?國際間就是如此競爭,其他
國家憑什麼要這樣讓你?
所以,我覺得政府做錯的地方就是,當時立委根本就不應該讓民進黨鬼扯什麼逐條審查這
種沒sense的概念,把一樣好東西搞臭。
<<<<二、為何不開公聽會!
如Part1所說,其實各產業早有私下溝通,只是礙於「談判」潛規則不能大唱高調,因此
,後來國民黨、民進黨達成共識開公聽會,國民黨很快辦完了。結果民進黨呢?拖來拖去
。那他們的公聽會就很有內容嗎?請各位自己去看一下他們討論的東西,不如大家想的那
樣好像很厲害,根本就沒什麼內容,討論一堆雜七雜八,每次討論的也差不多。這就是大
家吵來吵去的公聽會,意義何在?
*一篇公聽會現場的狀況: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6155/
<<<<三、為何可以這麼快通過服貿審查?
第一點,國民黨要好好審查服貿,但在野黨在幹嘛?杯葛啦,辦冗長公聽會拖時間啦,如
果真的是要為了台灣的發展現況好、為了更健全的服貿,那幹嘛不好好審查?你知道嗎,
我自己覺得,民進黨從來就沒有想過要好好看服貿,早就決定全面封殺。可是台灣在區域
經濟整合的未來上,是可以這樣隨便封殺的嗎?民眾、青年都希望服貿可以被好好審查,
但要好好審查的時候是誰在扯後腿?他們不用負責嗎?
第二點,關於三十秒通過這件事。服貿本來就是備查案,送院會「存查」意味知會院會「
委員會已完成院會交辦任務」,院會無須再討論,行政命令審查限定3個月就是不讓議事
有無限拖延的空間。所以你有注意到這次民進黨委員很愛搶麥克風嗎?有偷偷拔掉的、硬
踩的,無非事他們早就知道,只要主席拿到麥克風就能通過此案。
為何以行政命令審查?很簡單,因為這次的協議無須涉及法律修訂。依照我國法律,協議
什麼條約,內容涉法律修正就需審議,若法律部分與國內的法律相同,「就沒有修正,不
必審議而是備查」。
前面說過,服貿只是ECFA之下的、本來就要準備上路的協議,所以法律的修正早在ECFA簽
定時就通過了。所以服貿本來就是列為備查,本來這些條文就沒有牴觸到法律,以行政命
令看待即可。
【結語】
講這麼多,無非是覺得服貿是台灣需要的。它不是救命仙丹,但的確在全球區域經濟整合
上,這是我們一定得走的道路。何況,它是在簽ECFA時就知道要如此走的道路。
我們一直喊失業率,卻不開放國家經濟自由化;一直喊經濟成長率沒有提升,卻不開放國
家經濟自由化;一直喊產業轉型,卻不開放國家經濟自由化;一直喊薪水太低,卻不讓人
家進來開公司雇用台灣人當員工。
支持一個政策,不是大家支持我就支持,也不是大家支持的我不支持我就是不愛台灣,就
是不願意了解對方的訴求。
希望此文可以讓各位知道,還是有人(而且其實滿多人)支持服貿的。
也希望與我立場不同的人們可以繼續跟我當朋友,謝謝大家。
*更新:抱歉,做圖時不小心將「服貿協議」的「議」打成「定」了,於此勘誤,請各位
見諒。3/19 11:30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4-03-20 01:48:00
議跟定的確差很多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3-20 01:49:00
很遺憾,本人必須告訴你,服貿協議依法必須由立法院逐條審查,並非行政命令,我的文章都有提到了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4-03-20 01:49:00
這篇就是國民黨青年團周XX的那篇吧只是他是ppt檔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3-20 01:53:00
除非原po說服我,服貿協議的內容有提到公權力的行使或政治議題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0 01:53:00
公權力的定義都給你了還在跳
作者: saddog (100=20+80)   2014-03-20 01:58:00
目前還沒看過接近中立的懶人包,這份也是講好不講壞
作者: saddog (100=20+80)   2014-03-20 01:59:00
支持的講好不講壞,反對的講壞不講好~.~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4-03-20 02:00:00
當你變成懶人包 就會這樣了 一定有立場啊所以要多看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07:00
按2, 跳過
作者: komaskalas (diakomaskalas)   2014-03-20 02:07:00
TO二樓: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2條第1項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08:00
反正你不信嗎,結真在公權力嗎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4-03-20 02:20:00
不用和2樓說那些,過去的發文紀錄很清楚說明他是個怎樣的人
作者: jackshai (勝機不足就要拖)   2014-03-20 02:23:00
二樓超偉大 還要人家過來說服你請問不理你會怎樣嗎?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3-20 06:49:00
To k先生,該法第三條請看清楚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3-20 06:50:00
更正,該條第三項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3-20 06:51:00
請先回應我的問題,至於我過去發什麼文,那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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