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人ID:
chrisjohn214
二、被檢舉人ID:
TheoEpstein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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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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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刪規避板規,視同鬧板,依本章板規處置。
3.文章內容有商業廣告/政治獻金相關連結/媒體、社群刊載之血腥圖片,應刪除後再張貼
。
違者文章/推文刪除水桶30天。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1dxGuV6h (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3588895.A.1AB.html
重點說明:
https://i.imgur.com/KsR5uIJ.jpeg
版主想放水,我是也沒差,但請定義你們所謂的商業廣告
不然這個「商業」活動,有時間、有地點、有名稱
你要跟我說這不是商業廣告,我還真的很難相信。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25-04-06 09:37:00違規
等一下,板規都用錯了。而且這不叫商業廣告好嗎?又不是我辦的活動,哪有這樣定義商業的。不然貼大港開唱也是商業廣告嗎?而且這不是第一次有人拿這條找我麻煩,之前有判例:
#1arapell請板主參考上面的同一條的判例(而且是政黑不是政檢)
兩篇差這麼多,這篇活動資訊這麼詳細,就廣告啊大港開唱是獨立音樂節,它有戶外活動還大家都可以同樂,週邊攤販甚至免費就可以參與,我勉強還可以接受他是地方文化你這例子,根本等於在政黑貼周杰倫演唱會資訊了好嗎,完全沒得類比
給板主來判吧,反正之前有判例。我不想跟這個id有口舌之爭,貼的都是給板主看的內容
不要想混淆視聽,不然你可以再發一篇貼活動資訊看看啊,貼一篇我檢舉一篇是不是商業廣告這麼明顯,還想用音樂祭凹,笑死
就混淆視聽阿,前一篇又沒活動資訊,貼判例想唬過去?
前一篇的檢舉文也是類似這篇的,沒什麼好混淆。板主可以看內文判斷。
板規是寫商業廣告,不是禁止活動資訊。誰在魚目混珠應該很清楚。一直扭曲板規原文,何必呢政黑板的板規沒有禁止活動資訊。商業廣告的判例也有過,都是自己營利的那種。比方說替自己打書的那位fant1048。
好笑,自己營利才算商業廣告?那電視台一堆可樂的廣告,電視台賣可樂?
消費者保護法定義所稱廣告,可使不特定多數人知悉其宣傳內容之傳播你散佈的就各種宣傳內容啊
宣傳活動宣傳購物宣傳電影戲劇,都沒有違反板規啊。政黑板一直都是這樣的。政黑板的板規一直都是禁營利,不是禁宣傳。除非要改板規。
宣傳商業活動 就 商業廣告 好嗎不要扯一堆藝文活動下水,又要扯音樂祭
事實上我推廣悠遊付也很久了,這要講的話也是宣傳。甚至最近改推廣全支付,如果不照政黑板規,而是要照這位的自行解釋,那推廣悠遊付全支付也都不行了嗎?我要講的是,政黑板從來都不禁宣傳的。甚至我剛剛發的一篇講到台灣的關稅保護政策 貼的內容都有價格品項。如果依照這位檢舉人的定義,這也不行了嗎?PTT有些板是真的不能貼出價格品項的,但政黑板不是。這是我要跟板主強調的。政黑板沒有禁止貼這些。
檢舉人一直在魚目混珠,就算在政黑板提到周杰倫演唱會也沒有違規啊。除非「沒有政黑點」 一直想扭曲板規要舉例不能提周杰倫演唱會,先貼個判例好嗎?不然就是檢舉人在魚目混珠欺騙板主而已。這種「用疑問句試圖混淆焦點」的方式,老套了。政黑板不止能提周杰倫演唱會,江蕙演唱會也可以提,這些都不是板規有限制的內容,一直說演唱會資訊不能提,到底是哪個板的規定啊?
不敢答是否為商演,迴避次數:1貼商品可以是為了討論關稅貼 live 資訊是為了廣告還是為了討論什麼政策?
所以我才說不想跟這個ID有口舌之爭,一直都在用這種魚目混珠的方式捏造不存在的板規,政黑板什麼時候禁止提江蕙的演唱會資訊了嗎?如果沒有禁止討論江蕙周杰倫演唱會的判例,檢舉人憑什麼可以拿來類別然後說違規?捏造的嗎?錯字:類比
政黑板就沒有禁止文章中提到演唱會資訊的事,就算是周杰倫也一樣,更不用說之前還有張學友的。找檢舉人這種定義,提到張學友演唱會也不行了。然後他拿不出判例,就改口說之前沒在抓...錯字:照張學友之前來台灣開演唱會,政黑板也是很多討論,包括黃牛什麼的,照檢舉人的標準也不能貼了。連台灣的演唱會資訊都沒有禁止,結果去禁止日本的演唱會資訊,這根本是來鬧的吧
江蕙唱國慶,不是單純商演黃牛跟政治相關啊,有公共性AV女優的 live 跟政治有啥關係單純就商業活動
日本搶票比台灣好搶啊,台日比較。台灣這方面防黃牛真的很差而且文章中有政黑點就好,其他文字沒有要求一定要跟政治相關,又在捏造不存在的板規了這麼會捏造不存在的板規,怎麼不選個板主?
貼張學友演唱會也沒有違規,還是劉德華也一樣,這些都不是板規禁止的,不然找個判例來看看?有些看板禁止這些資訊,甚至禁止提到價格,但政黑板並不是,今天你說演唱會違規,明天就能說大港開唱違規,悠遊付違規,背後邏輯都是可以擴大的。
要禁止資訊流通才會講什麼打廣告,事實上分享資訊跟廣告完全是兩回事。不然提到台灣成人展也不行嗎?下星期有台灣成人展TAE,夏天有更大的台灣成人展TRE,這些資訊也都有在政黑板討論(還不一定是我貼的),如果不能分享資訊,那這些也不用討論了。
政黑板沒有禁止宣傳活動資訊,要講多少次啦。一直在那邊扭曲板規。
→ TheoEpstein : 政黑板的板規一直都是禁營利,不是禁宣傳。萌典說了,宣傳就是打廣告的一種行為一直想扭曲版規的是你,不是我沒有什麼只禁營利不禁宣傳的事那是你自己扭曲的
反正交給板主判就好,沒有判例的禁周杰倫演唱會也拿來硬凹。
為什麼本來可以張貼的資訊要馬賽克?活在牆內嗎?沒有帶貨碼折扣碼這些紅利連結的資訊本來就不是廣告,這是政黑板行之有年的板規,一下子需要打馬賽克?如果有折扣碼那種紅利連結當然是廣告,有政黑點也一樣是廣告。問題是有嗎?
你都說是商業活動了= =活動情報跟廣告 完全是兩碼子事情海報不等於廣告
你要說"現在說"這樣不是商業廣告的前提是以前有人說這樣是商業廣告邏輯是這樣吧他貼海報如果以前罰過 現在不罰 才叫放水吧從來以前沒罰過 現在也沒罰過 我沒有放水阿
版主可以先回答,為何海報算廣告嗎?(更正)版主可以先回答,海報算廣告嗎?實在很難理解刊登商演資訊的海報 =/= 商業廣告這件事這是基本定義問題吧--另外,這串根本沒人提到海報freddy50301 版主你直覺就說這是海報配合「消保法」的定義這就商業廣告啊
就說拿判例來看啊。又不是第一次有人眼紅我出國旅遊,拿這條來硬扣商業廣告的帽子。之前那位檢舉的也是喊著有店名有照片有價錢,跟這次的邏輯都一樣想硬凹。板上都有判例了。出國旅遊PO行程PO價格,我又沒辦法得利,哪來的商業廣告?檢舉人拿周杰倫演唱會來類比也是不符事實。政黑板有誰因為貼周杰倫演唱會被判定商業廣告嗎?不存在的東西硬要類比,很奇怪吧。不然我在政黑板提醒想去日本旅遊的虎航今天特價,來回五千有找,照檢舉人邏輯,難道也踩到板規了嗎?講白了 政黑板本來就沒禁止這種「分享資訊」的內容。重點是有沒有得利,像是帶貨網紅那種折扣碼,那種才叫商業廣告。宣傳活動分享資訊都不應該禁止,也不應該說什麼「打上馬賽克就好」。
政黑板就是沒有禁分享資訊。你這是要加嚴。也許你可以提[建議]希望加嚴,但不是沒有判例甚至相反判例的情況下,抹資訊分享的人是商業廣告。
你都承認你在宣傳活動了按照萌典、維基、消保法這就廣告啊其他版可以打廣告,要不然你就馬賽克版規如此
因為照你的邏輯,機票特價也不能貼在政黑板,或是要打馬賽克不能講出是哪一家航空公司。這個是政黑板從來沒有過的加嚴尺度,也沒有必要。我在分享資訊啊,政黑板多少人等著我分享日本旅遊資訊啊,你要加嚴就是這些人都看不到了。最明顯的就是機票特價,照你的邏輯,政黑板絕對不能分享機票特價的文,但從來沒有禁止過也沒有判例,你要加嚴的理由是什麼?機票特價還比周杰倫演唱會更接近分享特價資訊。但這十幾年來政黑板從來沒有禁止過 你今天說這樣不行,是因為什麼原因?自己出不了國眼紅嗎?
理由很簡單啊,這些應該屬於其他的版政黑以前也沒討論NS2所以以後可以在政黑廣告NS2?
然後再說一次,檢舉人拿周杰倫演唱會當成違規例子,但政黑板從來沒有判例是貼周杰倫演唱會違規的。這個「例子」完全不當舉例啊。檢舉人說應該屬於其他板,是不是理由給板主判斷吧。政黑板一來不是政治群組底下的看板,二來要主張該去其他板的話,很多內容都會沒辦法討論了。所以檢舉人就是要禁止一切的資訊分享與活動訊息。理由是「應該去其他板」。這個有沒有符合政黑板在心情群組的初衷呢。
哪裡沒辦法討論?不就打碼就好而且政黑只有你在打廣告吧什麼原因一定要在政黑貼商演活動海報?笑死,繼續騙啊
沒有禁止一切的資訊分享,一般藝文活動的分享皆可正常進行啊,甚至商業活動也只是要求打馬賽克
那就是加嚴啊。而且還是很神奇的對日本事物才檢舉。台灣的分享反而沒人檢舉,你們到底多討厭日本啊?
分享海外活動資訊,海外美食情報,完全沒有得利,還要被檢舉說怎麼不打馬賽克遮遮掩掩,這太奇怪了吧
一、誰知道你有沒有得利二、得利與否不在廣告的定義內
反正板主判斷檢舉人這個要求加嚴要求打馬賽克的說法合不合理吧。我不想跟他口舌之爭了。
我不覺的是商業廣告 所以我也不會抓你搬了一堆有的沒的要跟我說這個是但問題是 我是有70%民意的板主 你不是我政見說一切照舊 有70%民意支持
70%民意的版主自己說是商演海報卻又說不是商業廣告
我認定這個不包含政黑板的商業廣告禁止內容就是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