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我覺得板主應該要說明一下2-5D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8-17 09:37:46
最近踩到這條的太多了。
雖然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喜歡「回文貼出新聞全文」,然後就踩到了。
關鍵應該就是兩句話。
◎ 貼全文(文字)一定要用轉錄標題,不管是發文還是回文,不然就是偷渡。
○ 用轉錄標題就一定要貼出全文,少一段也是水桶。
理解起來不難。
但踩到的好多。
板主也許說明一下比較好?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8-17 11:40:00
會看板規的話就不難理解吧,只是大家常常只會記得要發滿40個字之前我也公告幾次說過這條,然後你看前面被桶2次後繼續3犯的像有在看板規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8-17 12:33:00
我覺得踩好幾次的是一直沒搞懂這條的意思....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8-17 13:43:00
.宣導過很多次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8-17 15:52:00
踩佷多次是抖M,子非魚
作者: urgrandpa (林鄒公)   2023-08-18 02:44:00
其實我覺得可以改掉,這條真的沒什麼意思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8-18 03:00:00
改掉的話以後大概只會看到一個分類叫討論,沒什麼意思是你們要遵守的人覺得沒意思,實際上板規的寫法或多或少都有其意義
作者: urgrandpa (林鄒公)   2023-08-22 00:28:00
都用一個分類會怎麼樣嗎?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23-08-28 18:08:00
只用一分類垃圾就不能整人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8-28 18:39:00
分類存在這麼久,如果有老人還會被桶的話大概是不識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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