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有關【政檢版規三-7】規定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1-10-28 22:23:03
政檢版規三-7 由來
一、setzer 版主時期:政治黑特檢舉板板規 2013/06/28
政治黑特檢舉板板規 2014/05/02
政檢板規三-6
每個ID於24hr內限發一篇檢舉文,每篇檢舉文限定檢舉一位板友在單一文章內的各
項違規行為或多篇文章之相同違規事項(依據一案一罰原則,每一獨立違規事實視
為一項違規檢舉)。違反者處以水桶10~365天之處分。
二、hw102050 版主時期:政治黑特檢舉板板規 2014/12/13
政檢板規三-6
每個ID於24hr內限發一篇檢舉文,每篇檢舉文限定檢舉一位板友在單一文章內的各
項違規行為或多篇文章之相同違規事項。檢舉政黑板規3-2-i與第四章違規不受本條
限制,可在單一檢舉文內檢舉多篇文章多個板友之相同違規事項。(依據一案一罰
原則,每一獨立違規事實視為一項違規檢舉)。違反者處以水桶10~365天之處分。
三、hw102050 版主時期:政黑檢舉板板規_20150516_V1.0 (改限制8小時)
政黑檢舉板板規_20150605_V1.1 (改限制8小時)
政黑檢舉板板規_20160528(改限制一天五篇)
政黑檢舉板板規_V2.0 (改限制8小時)
pinkkate 版主時期:檢舉板板規(2016.04.04) (改限制3小時)
檢舉板板規(2016.05.11) (改限制一天五篇)
政檢板規三-7
每篇檢舉文限定檢舉一位板友在單一文章內的各項違規行為或多篇文章之相同違規
(依據一案一罰原則,每一獨立違規事實視為一項違規檢舉),違者檢舉案不受理
四、目前仍是沿用政黑檢舉板板規_V2.0 (改限制8小時)的版本
評:
1.檢舉單一版友在『多篇文章之相同違規』不是新規定,8年前,2013年就有了,
不過是原為『多篇文章之相同違規事項』,這句能理解成『多篇文章之"所有"
的相同違規事項』嗎?中文是川普教的嗎?
2.『多篇文章之相同違規』相對應的就是『單一文章內的各項違規行為』,
明白地說,一篇檢舉文只能檢舉一個違規者,
要嘛檢舉這個單一違規者,在單一文章中所有違規;
要嘛檢舉這個單一違規者,在所有文章中單一違規。
3.『多篇文章之相同違規』,硬生生地解釋成『多篇文章之"所有"、"各種的"、
"不一樣的"等等....相同違規』,你以為在玩連連看,把所有違規文章、各
自相同的違規,互相連連看嗎?
把一句簡單清楚的小學中文,弄成匪以所思的中非共和國中文。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28 22:33:00
今年2021了,高材生。這條目前字面就是不夠清楚,要馬修正要馬補充,你的解釋是你的解釋,下次遇到別的版主不同認定是不是還是以版主認知為主?我這人很簡單,小組最後怎麼判我都怎麼接受、也不會再往上,但要不要寫清楚一點?誰管你民國幾年當時怎麼看,你主張應該以版主認定為主,錒下次換新版主是不是再玩一次?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1-10-28 22:36:00
版規很清楚....外國人可能看不懂。外國人看不懂,還自己加字,把版規沒有的字,自己加上去.版規當然是"現任"版主認定,但是版主要有不同意思的認定,當然要修改版規,而不是同樣一行字,不同解釋。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28 22:39:00
我跟你認知就不同,之後沒什麼好講的。我檢舉的案子被檢舉者犯的就是相同違規,也沒什麼加字這種事對,現任,那下次換一輪再玩現在這一整套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1-10-28 22:40:00
政黑2-2、2-5c是相同版規?我認為不同。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28 22:41:00
要馬就改寫清楚沒模糊空間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1-10-28 22:42:00
要改怎樣才看得清楚?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28 22:42:00
被檢舉者所有文章都是犯2-2、2-5c。我認為就相同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1-10-28 22:43:00
一個檢舉二條版規,就兩條版規叫做相同?你的中文很中非.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28 22:43:00
那怎麼不改成多篇文章限檢舉一條相同違規?你說的是使用的版規樣態,我說的是犯規內容如果今天我檢舉了2篇。一篇2-2、2-5c、一篇只有2-2,我自然會稱作不同違規內容好了,我也不用跟你辯了,以小組裁定為準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1-10-28 22:48:00
可以,但以後版規會很長。現行版規也不至於不清楚,2013年至今有8年,真有你這樣1位有這問題,版主再出來解釋即可,怎麼認定依版主為準。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28 22:53:00
另外說,之前也不是沒有受理過這種案子,按照妳說由現任版主認定,那是不是每次選出新版主都會有不同認知的可能,與其搞這種事,寫清楚不難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10-29 12:10:00
跟沒板主資格落選作家討論能有啥影響?下次不會被檢舉?他除了檢舉文能寫得自己洋洋得意、組務桶45天、落選~他的意見能改變什麼?更少人認同還是拯救邊緣人?你已經有到組務發文(正道!),別再誤入歧途(跟落選討論)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29 13:10:00
發建議文不就是要來討論的?你以為跟你一樣永遠推文文不對題?來認真討論的我都比較看重,不會把他們當成跟你一樣的貨色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10-29 15:46:00
雙標落選作家不講,我還真的不知道自己孤陋寡聞~原來這裡是邊緣人建議文討論版,我還以為是政黑檢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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