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質疑版主審理程序問題不應處罰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23 11:40:14
1.版友因被水桶禁止發言,進而喪失檢舉申訴權,是被允許的,
不過忘記是哪一個上級單位的判決了。
2.政黑檢舉板板規_20150605_V1.1及之前的版本。
三-5
在政黑檢舉板被水桶視同剝奪使用者之檢舉權力,檢舉案不予受理
本規定當檢舉政黑板規第三章與第四章時可例外
雖然,被水桶喪失了檢舉申訴權,但有關自己權益的(例如被攻擊
什麼的),還是可以向版主私信提出檢舉。
3.檢舉板板規(2016.04.04)及之後的版本。
就沒有這例外條款,只能在政檢版發文檢舉,但因為被水桶,所以
,被攻擊也無法檢舉。
結論:
allensua 你的案子,依照現在的板規,是無法檢舉的,但是,這是可
以的,沒有違反上級規定。
不過,個人認為,還是 政黑檢舉板板規_20150605_V1.1 的版本比較
合情、合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2-23 11:42:00
我也覺得如果是自己被攻擊但水桶中應該要可以私信不過既然板規現在是這樣 那也不能怪板主~謝謝A大整理~
作者: allensua   2016-12-23 12:11:00
感謝整理,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以來只是表達不滿,並沒硬要板主處理,但這是很不合邏輯的版規漏洞,建議要改,不過老話一句,有人會受理我的檢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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