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Nyc2oLK DJSHD2 版規3-1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6-10-07 18:22:34
一、檢舉人ID:
chocholove
二、被檢舉人ID:
DJSHD2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
對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文章代碼(AID): #1Nyc2oLK (HatePolitics)
→ DJSHD2: 版主英明 不過他現在在政檢嗆我也是叫人去死為什麼沒事10/03 22:24
都什麼時代了,還在那邊"版主英明",是把板主當皇帝嗎?
若把板主當皇帝,那是把板眾當賤民囉?真的是侮辱政黑的板眾!
難道政黑的民主真的有倒退到這程度?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5-10-02 01:53:00
要是DJSHD2沒屎,今天選情是否翻盤?
作者: kim (@@@@@@@)   2015-10-03 21:03:00
板主意見:犯規 不論"死"或"屎" 都有對特定板友身體健康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5-10-03 22:24:00
版主英明 不過他現在在政檢嗆我也是叫人去死為什麼沒事
作者: kim (@@@@@@@)   2015-10-04 23:47:00
未犯規 理由:DJSHD2並未涉及人身攻擊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10-07 18:49:00
可憐…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6-10-07 18:52:00
樓上是在抗辯還是自介?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10-07 18:53:00
你只剩這件事可以做嗎?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6-10-07 18:56:00
你抗辯你的呀,我要去拉屎了,掰~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10-07 18:58:00
版主試問,這個推文有任何的侮辱、威脅、謾罵、引戰的要素存在嗎?一個就好!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07 20:14:00
被檢舉人來了 兩造問答到第一推之24小時後 尚未決定受理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10-07 21:14:00
不懂上方推文的意思?
作者: kim (@@@@@@@)   2016-10-07 22:10:00
為s大解釋,上方推文的意思是,因為DJSHD2已經在18:49表示DJSHD2已經知道自己被檢舉 因此視為DJSHD2已開始抗辯等到10/8當天的18:49 就是滿24小時 屆時板主群才會開始審理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07 22:31:00
我沒有受理喔 因為我在想這算是延續前面案子?或者是濫訴?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10-07 22:50:00
版主沒關係 你儘管受理 我只想知道版主英明這四個字究竟有多麼禁不起考驗再說明一次,此推文到底有無任何的侮辱、威脅、謾罵、引戰的點在?如果這樣就叫侮辱其他版友 那法官應該會有判不完的案子而且為什麼我說版主英明其他版友就會被降格?連結的點在哪?照他這種說法,如果新689說投給小英是明智的選擇,那那些沒投給小英的381不就覺得自己被侮辱,那這樣到底是誰玻璃心?以上,我不再解釋,為了不想讓版主難做人!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6-10-08 00:29:00
DJSHD2你的作為真的讓整個政黑板的格調都降低了~很久以前,板主只有一位的時期,也沒人會拍板主馬屁~對一個與你素無恩怨的ptt8,你發文拿死活來嘴~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10-08 00:48:00
如果我一個人就能讓整個政黑格調降低 那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6-10-08 00:49:00
是啊,我尊重這個板的每個人啊,不論立場啊!!我不像你,毫不懂得尊重!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10-08 00:51:00
懶得理你,睡覺去 反正明天就知道結果了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6-10-08 00:52:00
政黑常發文的板友就那幾個,跟立院的席次差不了多少..哪一個立委敢講"蔡總統英明"?如果你今天是在法庭的當事人之一,法官最後判你勝訴,你說"法官英明",你不但是侮辱了法官,也侮辱制度~也侮辱了所有在為制度的進步努力的人!這一次你"版主英明",下一次豈不就"小的跪安"?大家用"公民覺醒"打出一天地,你還在那邊"版主英明"~你的言行,讓那些真的想要用政黑來使社會進步的板友感覺像笨蛋一樣。得了便宜又賣乖,就是踐踏別人的努力!再舉個例子:現在一例一休通過,勞工憤憤不平,這時代表資方的工商大老出來喊一句:"蔡總統英明!"或是"林院長英明!"、或是"民進黨立委英明!"台灣人民不生氣才怪! 因為那就是一種挑釁!這也就是為何資方現在還默默不出聲的原因。我不曉得板主最後會怎麼判,但我就是要讓你DJSHD2學會什麼叫尊重,什麼叫分寸!別再拿板友死活來說嘴!別再拍馬屁的話來降低政黑板的格調!
作者: kim (@@@@@@@)   2016-10-09 00:33:00
本案由kim宣佈受理本人意見 未違規 誇獎人和貶損他人 無直接相等關聯性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0-09 00:38:00
版主意見 無違規
作者: kim (@@@@@@@)   2016-10-09 00:45:00
過半數板主宣判無違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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