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請板主群勿放cs2260cs出水桶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1-09 21:04:21
第四章 謾罵攻擊規範
判決準則:
※定義為言語攻擊但無標明「特定對象」,但仍具有[明顯貶抑詞語],視為謾罵攻擊
※判定違規事實次數,以第1項違規事實之時間起,24hr內計算次數
※「明顯貶抑詞」定義: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需完全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裁判書系統: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本章罰則與禁止項目︰
1.本版不鼓勵謾罵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推文未針對對象之言語攻擊,超過3次或超過3篇文章相同行為者視為針對發文者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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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pinkkate 指出 cs2260cs 為例:
#1MPZjGmZ (HatePolitics) 下推文 發文者:semih
→ cs2260cs: 幹妳娘 12/08 10:09
#1MPZkLUA (HatePolitics) 下推文 發文者:Sinbios123
→ cs2260cs: 幹妳娘 12/08 10:09
#1MPZkVE- (HatePolitics) 下推文 發文者:cheinshin
→ cs2260cs: 幹妳娘 12/08 10:09
#1MPb1AT7 (HatePolitics) 下推文 發文者:cheinshin
噓 cs2260cs: 幹妳嗎 12/08 11:37
→ cs2260cs: 幹妳娘,幹擬娘,幹膩娘,幹泥娘,幹逆娘,幹倪娘。 12/08 12:32
#1MPb2__- (HatePolitics) 下推文 發文者:shadow666
噓 cs2260cs: 幹妳媽 12/08 11:39
#1MPbibvm (HatePolitics) 下推文 發文者:shadow0326
→ cs2260cs: 幹妳娘,幹擬娘,幹膩娘,幹泥娘,幹逆娘,幹倪娘。 12/08 12:31
#1MPbmITR (HatePolitics) 下推文 發文者:Sinbios123
→ cs2260cs: 幹妳娘,幹擬娘,幹膩娘,幹泥娘,幹逆娘,幹倪娘。 12/08 12:30
#1MPboHCW (HatePolitics) 下推文 發文者:winall
→ cs2260cs: 幹妳娘,幹擬娘,幹膩娘,幹泥娘,幹逆娘,幹倪娘。 12/08 12:30
#1MPc0pQX (HatePolitics) 下推文 發文者:s333
噓 cs2260cs: 幹妳娘,幹擬娘,幹膩娘,幹泥娘,幹逆娘,幹倪娘。 12/08 12:45
評:只有「幹妳娘、幹妳媽」一詞,找得到判決書,算攻擊,但針對的發文者
都不同,就算部分相同也沒超過三次,那版規要視為針對哪一個發文者謾
罵?
其餘為同音或近音字(詞沒有完全相同),不算攻擊。
因此,依據政黑版規四-2,很難算是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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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想告訴你,人身攻擊的違規,在政黑版是很難入罪的,除非有人敢指名
道姓地罵。
cs2260cs版友會有這樣的行為,很顯然是針對版主對於他所提的檢舉案(別人
對cs2260cs版友無指名道姓的人身攻擊)的判決標準(或是版規)有意見,檢
舉沒有效、建議沒有效,那就去衝擊這個版規,藉此來表達這樣版規的不合理
性。
當然,版規中對於人身攻擊的判斷標準有其因由,主要是因為對前版主的版規
有意見,所以才改成這樣,新任的三位版主所制定的版規,原先連謾罵的規定
都沒有,導致只要不指名道姓,怎麼罵都無所謂。
這不是在說誰對誰錯,而是在說明這是價值觀的選擇,雙方有所不同。
原政黑新任版主群(H版主、F版主、中鋼算不算不太清楚),為避免有前版主判
決有失公正,而在新版規盡量縮限版主的權力,避免版主在模糊地帶有太多自
由心證的空間,搞出有關人身攻擊的判斷標準,基本上很少入罪,我看也沒幾
個被罰過這條罪,最多的違規居然是什麼文發太多了,被退文、被刪文等等,
這樣的改法,初衷是沒有問題的,但作法是有點因噎廢食。
cs2260cs對於版規最有意見的是在對『人身攻擊』定義、標準,版主群弄出的
辦法,就是謾罵,不是知道在罵誰,就來數次數,等cs2260cs用一堆「幹尼娘
」來挑戰版規時,H跟C版主想出來的辦法是版規二-18(雖然現在無效了),也是
在數次數。
人家要版主定義出更令人信服的「人身攻擊」標準,結果解決之道,居然就是
用「洗板」來處理。
就好比人家要定出「殺人罪」,結果立出來的法,根本沒人有辦法入罪(即便
他殺人了,只要他不自首、不聲張,就不能入罪)。
人家一質疑這樣的立法跟殺人無罪有何兩樣(因為根本無法入罪)?結果立法院
不去定義更清楚的殺人罪,反而去定『拿刀子超過三次就是犯罪』的法出來。
反正它也不管你有沒有殺人,只要你拿刀超過三次就犯法;
政黑板規也不管你有沒有人身攻擊,只要妳說過的話達到3次,就是洗版...
搞得政黑版現在最多人違的規是洗版,版主群整天的功能就是在數數......
數超貼的發文數、數推文數、數謾罵數、數....,因為只剩數數最沒爭議。
重申一次,cs2260cs版友跟版主群,不是對錯的問題,是價值觀念的衝突,
pinkkate會建議cs2260cs不要被放出來,若有去看過他的檢舉案,恐怕價值
觀念還比較接近cs2260cs。
PS:
人身攻擊的違規無法處理,改用謾罵違規來處理,
謾罵違規又無法處理,改用2-18洗版違規來處理,
雖然2-18現在是無效的,但若將來通過這個規定,
恐怕將來推文中沒有指名道姓幹政治的無辜版友,
反而會誤入此罪。
沒真正針對「人身攻擊」來定規定,感覺這樣的改法,只是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而已,不對!!,說錯了,應該說頭痛醫腳,腳痛醫頭才對....
作者: sleepsnow (家庭和睦身體健康)   2016-01-09 21:17:00
好啦 你要幫他辯護就辯護 辯護成這樣真難看加油一點好嗎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6-01-10 22:54:00
以前的案子怎麼放水,以後的判決就怎麼坳不回來(笑看了真的只有想笑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1-10 23:43:00
恩? 奇怪~以前怎麼好像有人玻璃心碎得樣子?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6-01-15 11:09:00
其實ask說的很中肯.......雖說這通俗的髒話在字典中找不到也是很神奇不妨去建議字典編輯者把他列為髒話算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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