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受傷3個月後才說職災?

作者: glassdoll (暗香)   2020-12-23 00:50:50
公司一位短期員工9月時搬一疊文件內傷,晚上痛醒,找醫院治療了3個月後,前天拿了勞
保局傷病門診單說是職災,打算改去大醫院治療看看
這位員工過幾天契約期滿就會離職,經詢問與他共事的部門員工也說前天聽他說才知道他
搬文件受傷,像這樣過了3個月才講,除了要求他出具診斷書、提供相關證人佐證外,還
有沒有其它需要注意,以利認定是否確實於公司發生職災呢?或者有沒有相關規定提到員
工有義務於事發一定期間內告知雇主?
作者: pig8167 (淺藍飛行)   2020-12-23 02:23:00
1.搬文件時受傷的確是職災 2.請員工提供診斷記錄,並和主管確認他是那一天搬文件 3.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大多是以年為單位 4.與其檢討員工太晚申請,不如和主管們宣導職災觀念,第一時間輔導員工申請相關權益。
作者: AmyEAT (我愛素素)   2020-12-23 17:30:00
有爭議可以去看職災門診作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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