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選人標準是歧視?還是條件?

作者: wyskagirl (wyskagirl)   2015-10-12 18:10:53
選人標準是歧視?還是條件?
在招募時我們會刊登職務的內容和條件,而其中的條件是求職者對於是否能應徵此職缺關
鍵也是企業選擇人才的標準,可是這到底是條件還是歧視呢?
怎說條件像是歧視呢? 比如需要具備駕照,這到底是條件還是歧視?沒有駕照一樣有其
他交通工具可以去到當地,一樣可以完成工作,另外其他的工作條件都符合,那這樣的條
件是否是歧視沒有駕照的人呢?
需要為某國的本地人,這到底是條件還是歧視?
如果我是在當地長大但是不是本國人,這樣的條件必須嗎?公平嗎 ? 其實我一直對於這
件事情有很大的懷疑和質疑,當然法律規定的一些事情有其道理,希望可以維護求職的公
平機會,但是也不可否認若是都依此規定執行招募,一定會碰到很多困難同時也會造成問
題。所以回歸到問題篩選求職者的條件到底是歧視?還是條件?
1. 最主要還是要看職務的工作內容為依歸
比如剛剛說的駕照,這部分如果是因為要到處跑,有些地方車程十分的遠,如果自己有駕
照公司又有公用車的確可以加快速度同時減省成本。但是為了不讓好人才流失其實這樣的
條件可以是有駕照者有優先面試機會或是面試結果加分,非是必要條件。
2. 評核配套措施
怎說呢?有時候說兩性平等,但是在女性夜班的部分需要企業有額外的交通車或是住宿等
。這部分對於某些企業也是成本,所以是有些企業沒有的,如果他招募女性時就會有許多
安全上的顧慮,因此他就會針對這部分去做篩選。所以如果有遇到這樣得況狀,請不要勉
強去面試和上班。
3. 承1,職務工作內容當然也是因為工作上會運用到,但有些企業是因為想要提升自己內
部的某些能力和程度或是為未來發展而準備,所以即便工作上不會用運到也會要求有這樣
的條件。比如有語言證照,事實上發現工作上不需要他國語言,大家平時說中文用中文發
信。那當然如果是這樣這個條件就不是絕對。
其實企業會定條件只是要找適合的人來做這份工作,所以相對的大家在看職缺條件時,應
該要去思考自己本身的狀況和條件是否符合,不要勉強去應徵然後去上班,因為這樣你也
做不久做不長,反而還會覺得自己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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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5-10-12 19:46:00
需要駕照是條件,要本地人是歧視(應改為熟悉本地文化者)
作者: dwx (做不到的,就別說)   2015-10-13 16:46:00
那內勤工作,要求要有汽車駕照。工作內容也寫到要開車工作這樣算是?上面打錯了,是工作內容也沒寫到要開車出去工作
作者: vviicat (喜歡一個人)   2015-10-15 15:40:00
我覺得具備駕照是條件,如果外勤人員,天天坐計程車是很大的開銷,如果坐公車又浪費等待時間!!選適合的人,而不是優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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