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可以大膽用槍了!《警械使用條例》三讀 

作者: hayate232 (CY)   2022-10-01 04:49:04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 引述《samok (記者只會抄公社低卡記錄7)》之銘言:
: : 記者 林恩如 報導
: : 發佈時間:2022/09/30 15:02
: : 最後更新時間:2022/09/30 15:19
: :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2/08/24/20220824080200-21a46ea5.jpg
: : 警械條例朝野達成共識,警察遇4緊急情況可直接開槍。(圖/TVBS)
: : 先前台南殺警奪槍案震驚全台,內政部長徐國勇第一時間也宣布要警員「大膽用槍」,後
: : 續第一線警察用槍時機、警械使用、外役監管理及死刑存廢等議題引發討論。各界關注攸
: : 關警察用槍時機的《警械使用條例》修法,今(30)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朝野達成共識
: : ,警察人員在4種情況下,得以不需先對空鳴槍,直接射擊。
: 根本全是屁
: 真出了事情還是會被告翻
: 要解決這問題只有需要增加一條規定
: 經警告仍不聽從員警指示者,遭受的傷害時,員警一律免除刑責
: 簡單來說就是執行勤務時
: 只要喊過
: "別動!再動我就開槍了!"
: 或
: "對空鳴槍示警"
: 之後還移動試圖抵抗時,被員警開槍打死,員警也可免除其刑
: 加上這點就可以了
真的是個屁..刑事沒責任不代表民事沒責任,然後台灣警政司法還是很落後
正常流程就是 打報告->行政休假(給予薪資)->調查,調查影片 一幀 一幀的慢慢看用槍
時機是否正確。
不是一句話就說不用打報告 不用賠錢 那麼簡單好嗎...
在美國2021 北卡 就有14歲少年對警察開槍導致警察中彈,對逃跑中的嫌犯後面開了數槍
但始終沒擊中對方,然後這警察怎樣? 還是行政休假調查,確認是否有照著警察局規定走
,因為美國幾乎是不能對著逃跑中嫌犯開槍的..
當然調查結果 警察是沒錯的,所以密錄器很重要
不得不說14歲揹著46刑案還有不少重罪的青少年還可以這樣到處跑,真的無敵星吃到底耶
https://youtu.be/FFTeLaIQ5wE?t=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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