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 違反勞基法企業將被公布處分日

作者: gentleman888   2020-05-22 22:32:35
立院三讀 違反勞基法企業將被公布處分日、罰鍰
2020-05-22 22:14 聯合報 / 記者蔡晉宇/即時報導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條文」及「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
讀條文明定,事業單位若違反勞基法,主管機關應公布項目,除了現行已有的事業單位及
負責人姓名,還要包含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中央主管機關也應每年定期公布
勞動檢查年報,此外,拒絕勞動檢查的事業單位,得按次處罰3萬以上15萬以下罰緩。
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違反法令且被處以罰鍰的事業單位,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
和負責人姓名,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修法後,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
主管機關除了現行規定,另外還要公布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
提案委員劉建國表示,「勞動基準法」為勞動法規的根本大法,有鑑於我國「勞動基準法
」中,關於違反勞動法令經主管機關裁罰後,所需公開之資訊,僅明定事業單位或事業主
之名稱、負責人之姓名,導致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和雇主之資
訊公開」實務上有不一致之揭露情形,亦不利於公眾監督違法事業單位與雇主,在修法後
,讓多數勞工得以及時獲得與勞動條件相關之重要資訊,否則,民眾無從判別違反情節之
輕重;公布違反事業單位之相關違反資訊,除保障勞工權益外,且可同時維護社會大眾知
之權益,適時開放政府資訊以避免個資保護成為事業單位之擋箭牌。
另外,有關事業單位時常發生拒絕勞檢之情事發生,勞工之職場安全無以保障。今天院會
亦三讀通過「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拒絕勞動檢查的事業單位,得按次處罰
3萬以上15萬以下罰緩。再者,為促進職場安全衛生,維護工作者安全及健康,亦規定中
央主管機關應每年定期公布勞動檢查年報。
劉建國指出,實施勞動檢查,旨在貫徹勞動法令之執行,維護勞雇雙方權益,針對事業單
位有拒絕、規避或妨礙勞動檢查依法執行檢查職務之情事時,得按次處罰,強化勞動檢查
強度,促使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維護勞工權益。
劉建國表示,去年此刻,正值立法院第九屆第七會期,也適逢勞動節的月份,那時候陸續
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1、22條之1、63條之1,也通過了「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6條條文修正案。本日,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條文及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完成三
讀,這份遲來的勞動節禮物,送給各位勞工朋友,也將持續努力,一步一步地完善各種勞
動法規,提升職場好環境,安心工作不憂慮,揭露透明事業主,勞工上工不受苦。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583940
作者: henry55566 (亨利)   2020-05-22 22:33:00
好事推一個,但我比較想囤房稅
作者: NaouZ (W3ME)   2020-05-22 22:33:00
這早就有系統可以查了啊,不覺得多此一舉?
作者: antonny (安湯尼)   2020-05-22 22:34:00
看成破處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20-05-22 22:34:00
重罰15萬 笑die
作者: kcclasaki (小賤客)   2020-05-22 22:34:00
重罰兩萬!
作者: hubert0719 ( )   2020-05-22 22:34:00
有些很快 有些很慢
作者: Brian23 (Brian)   2020-05-22 22:35:00
改些不痛不癢的東西
作者: bruce1119 (dapigoo)   2020-05-22 22:35:00
15萬 壓榨幾個勞工就回本了
作者: ThreekRoger (3kRoger)   2020-05-22 22:35:00
改些不痛不癢的東西騙選票
作者: yadogdog (葉豆豆)   2020-05-22 22:36:00
……
作者: cvnn   2020-05-22 22:37:00
最軟的一塊來囉 原法沒人理 新法就有人管了?
作者: l23l23 (喔)   2020-05-22 22:37:00
每天中午12點 強制老三台用五分鐘強力放送公佈我就推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0-05-22 22:38:00
有進步 都可以公開查了 自己不要去雷公司應徵
作者: reallove (^.<)   2020-05-22 22:38:00
勞檢落實比較重要…
作者: silencemars (mars)   2020-05-22 22:41:00
15萬?
作者: gn01693664 (十幾分鐘)   2020-05-22 22:41:00
www
作者: lain2002 (lunca)   2020-05-22 22:45:00
然後呢?企業會怕?
作者: tomshiou (( ̄︶ ̄))   2020-05-22 22:46:00
早就能查了
作者: chachayu (tama)   2020-05-22 22:46:00
小勞工玩的過大企業?
作者: wallace1202 (QQ)   2020-05-22 22:48:00
前提是「違反」懂嗎?抓得到勞權還會這麼低嗎
作者: konas (夏日飛翔)   2020-05-22 22:49:00
台式重罰
作者: jil (jack)   2020-05-22 22:57:00
到時候一堆髮夾彎...笑你們做不到
作者: kurt1234 (9527)   2020-05-22 22:57:00
應該在求職網強制連結過往紀錄
作者: weir510 (Liz)   2020-05-22 23:01:00
看到那個罰鍰額,只會更加確信台灣是慣老闆天堂
作者: user1001 (一千零一位使用者)   2020-05-22 23:02:00
立委專業就在這裡,看起來很厲害卻不痛不癢,或是在你不知道的地方留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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