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白跑一趟!回戶籍區公所辦紓困 遭拒民傻

作者: kimiya1 (888)   2020-05-11 00:31:27
1.媒體來源:tvbs
2.記者署名:譚伊倫 莊鎧毓
3.完整新聞標題:白跑一趟!回戶籍區公所辦紓困 遭拒民傻眼
4.完整新聞內文:
政院推出的最新紓困引發公所之亂,後來改版說要讓民眾「從速從簡」,但卻還是有人遇
到問題,一位住在台北市士林區的吳小姐,戶籍在中山區,所以申請紓困還特地大老遠,
跑回到戶籍地的中山區公所,好不容易排到隊,卻被公所人員拒絕說要回到居住地區公所
,讓她大傻眼!
申請紓困金民眾吳小姐:「我已經填好表格去臨櫃要交件,他就說,你這個可能要回去你
的居住地辦理。」 排了10幾分鐘的隊,都到臨櫃前了,卻不能辦理政院最新推出的無保
紓困,讓吳小姐大傻眼,因為她可是特地來,身分證上戶籍地的區公所辦理! 申請紓困
金民眾吳小姐:「在我們的認知範圍,應該是要以戶籍地為主的,如果真的便民的話,居
住地或所在地,看你哪一個方便都可以嘛,因為畢竟現在電腦是連線的啊。」 吳小姐這
想法,確實很合理,但戶籍地的區公所當下,也咬死就是得回到居住地的區公所辦理,單
親母親再加上家中還有一位身障兒,實在也沒時間,再到另一個區公所跑一趟,其實吳小
姐人是住在台北市士林區,但戶籍放在中山區,想申請這次紓困,她搭車25分鐘到了目的
地,排隊寫資料花了半小時,但沒辦到,只好花25分鐘回家!
民進黨議員陳怡君:「在這個居住地和戶籍地,我認為區公所能做一個,互相溝通,以方
便我們申請的民眾來申請。」 議員也替民眾抱不平,那承辦的中山區公所又是怎麼解
釋。 中山區區長李美麗:「議員只是說他建議啦,他建議我們可以更便民,我是跟議員
回答說,現在行政院規範就是說,以居住地啦。」 說是行政院公文就這樣寫,但再追查
,主責的衛福部卻說,戶籍地和居住地其實都可以,那到底哪裡出問題?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我們紓困計畫是沒有寫清楚,原則上是可以在
居住地,也可以在戶籍地申請。」 公文只寫了居住地,衛福部認了有疏失,政府想要
紓困民眾,環節沒做好,民眾還沒被紓困到,先一肚子氣!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321978
6.備註: 公文說居住地可以申辦,但是沒說戶籍地不能申辦啊
既新北市後,又一則地方政府曲解中央政府政策的例子
作者: knnji (咖啡因過量)   2020-05-11 00:32:00
地方又打蘇貞昌的臉 https://i.imgur.com/HteJAT1.jpg
作者: g92045 (Stanley)   2020-05-11 00:32:00
士林到中山你嫌遠
作者: taso5566 (幾度風雨)   2020-05-11 00:32:00
就是不懂得變通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20-05-11 00:33:00
講得好像士林區 中山區很遠一樣
作者: NinJa (fine~)   2020-05-11 00:33:00
台北市誤會了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20-05-11 00:33:00
怪我囉
作者: cpz (我是閃亮亮的鑽石)   2020-05-11 00:34:00
垃圾柯屁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20-05-11 00:34:00
戶籍在高雄都要去投票了 士林中山很遠逆???
作者: jarrodqq896 (傑洛德羅巴)   2020-05-11 00:35:00
大老遠? 不就隔壁而已...
作者: chris44099 (chris)   2020-05-11 00:36:00
士林中山相隔五百公里?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20-05-11 00:36:00
拷貝 都在台北市 是很遠膩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20-05-11 00:36:00
「我們紓困計畫是沒有寫清楚」所以是誰害的?公文沒寫戶籍地能不能辦 你是承辦 你敢辦嗎?
作者: dioradio (HIRO)   2020-05-11 00:38:00
士林到中山叫好遠喔?
作者: twpisces (XXX)   2020-05-11 00:39:00
就知道是台北 柯文哲又故意找民眾麻煩要讓中央承擔責任
作者: fifi0828 (fifi)   2020-05-11 00:39:00
大老遠從士林跑到中山 蒸可憐那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20-05-11 00:40:00
我也看不懂 到底財產合計是看現居地還是戶籍
作者: lynchen (guan)   2020-05-11 00:50:00
都在台北市 明顯是柯p的問題
作者: NinJa (fine~)   2020-05-11 00:54:00
財產合計好像是看現居地
作者: kurt1234 (9527)   2020-05-11 01:09:00
公文算行政命令喔......誰想吃乙支考績
作者: pchunters (POWER)   2020-05-11 01:31:00
蛤,我們區公所也是叫民眾去居住地申請耶
作者: lugulake (瀘沽湖)   2020-05-11 01:35:00
被記者酸了
作者: ssisters   2020-05-11 01:45:00
政府怎麼可能知道我現居跟幾個人住....
作者: stlinman   2020-05-11 01:47:00
原來"沒說不能"就都可以。那應該全國都能辦理吧!
作者: pchunters (POWER)   2020-05-11 01:51:00
https://i.imgur.com/Pls8xEa.jpg衛福部的圖片右上角怎麼寫的,看
作者: richjf (jeff)   2020-05-11 01:59:00
公文上 白紙黑字 承辦人敢隨便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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