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淚眼嘿咻換回機車 她LINE現任男友「遇人

作者: flannery0123 (Flannery)   2018-03-16 09:09:01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淚眼嘿咻換回機車 她LINE現任男友「遇人不淑」
3.完整新聞內文:
1名女子控陳姓前男友性侵,性侵過程她不斷哭泣,陳男還罵她「妳這樣子,我出得來嗎
?投入一點,不然要做到明天嗎?」女子提告後10個月跳樓身亡,LINE當時的男友訊息寫
著「始終遇人不淑,令人鼻酸」,但彰化地院近日審酌性侵案證據不足,判陳男性侵無罪

這名女子在前年4月控訴,與陳男(32歲)分手後,陳男糾纏騎走機車,並到她上班的遊藝
場大鬧,害她沒工作,由於她沒交通工具外出謀職,因此要求陳男歸還機車,陳男竟說「
妳有劈腿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如果要我歸還機車,就要與我發生性行為」。
女子控訴,為了拿回機車,被迫與陳男發生性行為,過程中因她不斷哭泣,陳男還罵她:
「妳這樣子,我出得來嗎?投入一點,不然要做到明天嗎?」兩人嘿咻之後,陳男依約歸
還機車。
陳男到案後否認性侵,指2人當時還是男女朋友,且做愛換機車是女方提出的條件。不過
,女子去年2月跳樓自殺身亡,留給當時後任男友訊息寫著「始終遇人不淑,令人鼻酸」
,感嘆自己的感情路坎坷。
在女子跳樓身亡後,女子當時的男友在相驗時出面作證,指女友被性侵後,每天都跟他提
到被性侵情節而情緒低落,開始到精神科求診,因此認為女友輕生原因就是被前男友性侵
。但法官調閱其精神科就診紀錄,女子提到母親尖酸刻薄、以及與前男友交往時,每天都
被要求做愛,壓力過大而求診,最後一次求診也未提到被性侵使情緒影響,認為死者男友
的證詞有偏頗。
此外,法官審酌,誰提出作愛換機車的條件雙方各說各話,被害人在警詢中雖稱遭性侵害
過程曾抗拒受傷,但偵訊中改稱被告於性侵害之過程中並未打她,說詞前後不一,且性侵
案後當天兩人有一起去吃麥當勞,不合常理,而女子為拿回機車,雖不是基於男歡女愛,
心情實際上也是不情願,所以心有未甘而哭泣,但女子內心自己想的不情願、心有未甘,
與表現在外的性侵案構成要件「違反意願」不同,因此認為本案並沒有足以證明被告有脅
迫女子性行為的犯行,判處陳男無罪。(俞泊霖/彰化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80316/1313831/
5.備註: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8-03-16 09:10:00
又是彰化地院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8-03-16 09:11:00
母豬 -1
作者: Charley2309 (Charley)   2018-03-16 09:12:00
多傻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8-03-16 09:12:00
所以把人家機車騎走 還答應做愛換機車是真的阿...怎麼有這種人啊?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8-03-16 09:13:00
真倒楣 死人不會說話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8-03-16 09:14:00
一定很帥肥宅→那機車就給你吧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8-03-16 09:15:00
很多性侵案無罪都是取證不易讓男的逃過一劫,卻被八卦仇女男酸成誣告。
作者: z1231002 (300)   2018-03-16 09:16:00
欠噓 做遊藝場想要交什麼好男人? 根本ㄏㄏ
作者: michaelwu (我是阿鋪)   2018-03-16 09:16:00
所以說 真的不要跟這種人混在一起= =
作者: jevin (帥到不行)   2018-03-16 09:17:00
心有未甘≠違反意願 恐龍法官又有新解
作者: michaelwu (我是阿鋪)   2018-03-16 09:17:00
很多提告性侵都是複雜心理機制讓男的進入官司泥淖再被仇男母豬酸到有罪推定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8-03-16 09:18:00
某z要是你交到壞女人或交不到也肯定是你自己的問題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8-03-16 09:18:00
一開始同意做,結果一分鐘就出來所以心有未甘=違反意願?
作者: ff20   2018-03-16 09:19:00
母豬-1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8-03-16 09:19:00
仇女台男只要看到有人幫女的說公道話就認為一定是女的,我男的都看不下去。強制騎走機車逼做還能護航成女方自願,仇女仇到腦袋壞了
作者: jonahlin (貓步)   2018-03-16 09:22:00
這有點扯 機車是女生的 是渣男騎走要換炮?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8-03-16 09:22:00
母豬砲後反悔提告期 - 無限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8-03-16 09:23:00
仇女宅只信性侵人渣的片面之詞,死人無法反駁廢物公豬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8-03-16 09:23:00
法官這下也變成仇女宅了XDDDDDD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18-03-16 09:24:00
母___ 嘔嘔嘔嘔嘔
作者: shower0713 (小宇)   2018-03-16 09:24:00
沒辦法啊!交不到女友的它它仇女難免嘛!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8-03-16 09:25:00
不跟母豬同個鼻孔出氣的都是仇女宅 啾咪~你們都有罪
作者: hat13201 (J D从)   2018-03-16 09:27:00
人命不值錢
作者: funkD (放可)   2018-03-16 09:27:00
這樣沒違反意願???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8-03-16 09:27:00
gog的言論真的很噁心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8-03-16 09:27:00
台女好好看清楚,現在年輕台男那種廢物樣。
作者: pocariccw (開始工作了...)   2018-03-16 09:27:00
二樓有事嗎?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8-03-16 09:29:00
始終遇人不淑(X) 台女就愛這一味(O)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8-03-16 09:29:00
遇人不淑 就讓自己過好一點就好啊...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8-03-16 09:29:00
台女眼睛睜大,不要傻傻的信八卦仇女台男的言論
作者: shower0713 (小宇)   2018-03-16 09:30:00
二樓交不到女友,大家多包容
作者: cloudwolf (狼)   2018-03-16 09:30:00
照著法官的見解「逼姦」將會是不違法的性侵手段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8-03-16 09:31:00
台男遇到爛人=台女母豬 台女遇到爛人=就愛這一味自助餐4ni?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8-03-16 09:32:00
新聞寫得不清不楚的,搞不好機車是兩人合資買的母豬沒錢買用身體還臭惹嗎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8-03-16 09:37:00
女方自己有工作自力更生,被人渣到公司搗亂才失業,又被騎走機車無交通工具,仇女真是仇到喪失判斷力。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8-03-16 09:37:00
哦那新聞寫得不清不楚怎麼就認定一定是母豬而不是前男友垃圾了,天眼系??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8-03-16 09:38:00
可是這個什麼什麼做愛換回機車 難道沒有恐嚇 偷竊 之類?就算做愛換回機車是女生提的 但機車又不是男方的東西女生也沒有贈與對方啊 難道沒有強佔之類的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8-03-16 09:41:00
強佔/偷竊不報警 打炮換回來臭惹嗎?不敢告訴現任男友 臭惹嗎
作者: Sapphirism (深淵)   2018-03-16 09:42:00
反正無條件不惜腦補也要罵母豬=g大邏輯 ,換個性別g大的邏輯行為發言大概也跟自己仇的沒兩樣了吧垃圾不分男女強佔機車的前男友不值得譴責 ,沒報警的不知道有沒有用做愛換的就是母豬
作者: ttping (ttping)   2018-03-16 09:46:00
這法官的強制有學好嗎
作者: joysoy (豆)   2018-03-16 09:58:00
某樓言詞好臭啊 比母豬還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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