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抗議修法女子半裸 警方:民眾自行脫衣[影]
補一下FB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civilmedia/videos/10156018119516880/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2240068-1.aspx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4日電)勞團遊行抗議勞基法修法,卻有抗議女性疑和警方拉扯
且赤裸上身。對此,警方今天說明,當下是依法強制命令解散,此女卻自行脫衣,只好權
宜採取保護約束帶包覆予以保護。
勞團昨天遊行抗議勞基法修法,但活動結束後有部分民眾未散並造成交通大亂,約有60餘
名抗議者被警備車載往郊區、請回;北市警方表示,後續將蒐證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等偵辦。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今天在臉書社團粉絲頁發文表示,昨晚9時起有近百名群眾
自發性突襲、游擊街頭抗議勞基法修法,同時癱瘓台北車站和西門町數個路口,其中一名
抗議者李女被員警壓制手腳,疑被警方脫衣、上半身赤裸,且被上束帶,同時也上傳事發
影像。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今天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副分局長于增祥表示,昨晚勞團遊行
活動結束後,部分民眾仍持續進行非集會抗議,李女當時隨眾人到台北車站東三門處,警
方當時依法進行強制命令解散。
于增祥指出,當時警方正要抬架離李女,未料她卻順勢自行脫掉身上衣物,現場女警頻頻
勸說她不要脫衣,結果李女甚至又再脫掉褲子,當時有6名女警掩護在李女上方,並立即
採取權宜措施,使用保護約束帶協助幫李女遮住身上重要部位。
他強調,警方在事發過程中都有進行錄影、蒐證,全程並無任何違法事項。
「保護約束帶和束帶不同」,于增祥會後說明,保護約束帶通常是用在情緒失控或是有暴
力行為的對象,透過包覆對方達到不受傷的目地;束帶則是警繩的一種,也是手銬替代品
,兩種作用不同。
中正一分局分局長廖材楨也表示,昨天集會遊行宣布解散後,仍有部分群眾持續在北市各
路口要衝阻擋車輛,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經警方柔性勸導、帶離下,才結束這場活動,各
界也都看得到基層員警同仁的辛苦。
廖材楨強調,希望民眾參加各項集會遊行都能保持理性訴求,不要再製造、抹黑和栽贓不
實訊息散播。
【#公庫報導】
李容渝煽動群眾、 癱瘓交通、佔據道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管束。李容渝在被壓制
的過程中高喊:「你們做的事情比脫掉我的衣服還要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