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洩密案起訴 馬英九:是政治問題而非洩密

作者: k6991652 (孤獨求敗)   2017-03-14 10:35:48
洩密案起訴 馬英九:是政治問題而非洩密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7-03-14 10:32
台北地檢署今偵結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等案,依違反刑法公務員洩漏中華民國國防
以外秘密罪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馬英九應訊時矢口否認犯行,針對102年8月31日部分,馬強調前檢察總長黃
世銘有來跟他說,目前刑法就司法關說不構成犯罪,所以只是行政不法,他沒有主動跟黃
說要怎麼處置,他聽黃說完,僅表示尊重他的調查。
馬英九指出,黃世銘離開後,他有請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前來寓
所,他就是把黃向他報告的跟他們講,僅轉述司法關說一案,沒有給他們看「專案報告」

馬表示,他找江宜樺、羅智強來,是為了處理危機所帶來的政治衝擊,這是政治處理而不
是洩密;江、羅並不是不該知道這件事情的人,因為事件一旦曝光,江、羅都是要來處理
這個危機的人等語。
全案源於3年前,特偵組偵辦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司法關說案,
當時案件尚未偵結,黃世銘卻於8月31日、9月1日向馬英九報告,9月4日,馬再要求黃向
江宜樺報告,馬、黃因而挨告洩密、教唆洩密等罪。
黃世銘於前年2月被高等法院判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45萬7000元定讞,馬英九則因時任
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直到卸任後,檢院才能傳喚到庭。
北檢偵辦此案,主要範圍是馬英九被控於9月4日當天,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部分,至
於同年8月31日及9月1日部分,則因柯建銘向北院提起自訴,現由北院審理中。
去年12月1日,北檢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英九,另約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行政
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作證,訊後均請回,庭訊時間共歷時7小時。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03513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3-14 10:36:00
政治問題? 承認你想搞王了吼
作者: rondox (一個人跳舞)   2017-03-14 10:37:00
漏尿
作者: preisner (ppp)   2017-03-14 10:37:00
轉述機密就不是洩密, 了解!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3-14 10:37:00
吃屎 去關吧
作者: Orzer (按☯KMT)   2017-03-14 10:39:00
去漏尿吧
作者: mow1982   2017-03-14 10:41:00
洩密,緩刑繳罰金而已啦。沒事 。
作者: howardyeh (arnan)   2017-03-14 10:41:00
為了達到政治目的所以違法...這真的該關一關冷靜一下
作者: lovesinker (愛情伸卡球)   2017-03-14 10:41:00
想搞王搞到洩密啊
作者: sl11pman (史粒普)   2017-03-14 10:48:00
是水母腦的問題
作者: vincentkuo (甜瓜)   2017-03-14 11:03:00
犯後態度極其惡劣 重判3年 再加重其刑1/2至4年半
作者: clala   2017-03-14 11:37:00
馬英九 你看看人家老王多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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