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

作者: Orzer (按☯KMT)   2017-02-15 04:40:53
※ 引述《pig8012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
: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
草枝擺!
那摸公務員手沒握著筆或者手沒放在鍵盤上
是不是也不用算上班時間
那行政院的公務車司機
要不要比照辦理
以後手沒放方向盤就他媽的不算工時
我咧幹你娘!
作者: april7777 (小辣椒)   2017-02-15 0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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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koj (夭竹)   2017-02-15 04:45:00
消防隊。那根沒在噴都不算上班
作者: kurama1984 ( )   2017-02-15 04:50:00
真好奇怎麼逼死勞工都弄不到總統和立委們的快樂火伴
作者: zxzzzzzzzzzz (小拓)   2017-02-15 04:54:00
公務員:我不是勞工喔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7-02-15 05:09:00
下一次就說要上國道才算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2-15 05:16:00
官員定法律時也沒用腦 也是一直沒上班
作者: dearjohn202 (放開那個女孩)   2017-02-15 06:47:00
夜班的待命時間3-4小時也不是上班啊~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7-02-15 06:54:00
公務員假如去上廁所都不能算在工時內喔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2-15 07:51:00
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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