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這點真得好笑!我們假定讓這位牙醫25歲開始自力更生!也就是說一年要100萬!
: 我們簡單的算一下這樣的合理性!
: 房間分租一個月6000,水電費1500,吃飯10000,清潔費10000(兄弟一人一半)
: 家具折舊房東自負,
: 這樣一個月就要負擔27500
: 我們算上25年:27500*12*25 = 8250000
: 這相較於25000000-8250000 = 16750000
: 這多兩倍的錢怎麼算出來的!真的很詭異!
: 從一年的角度來看:1000000 - 27500*12 = 670000
: 所以一年可以有67萬還不用繳稅的收入!
: 所以說:什麼最貴~不要錢的最貴!
: 還做啥工作~生小孩最賺了~國家補助你一開始的創業基金!
: 最後國家還幫你討債!這麼賺的生意不做嗎!
: 說實在的自己教的小孩教成不願意好好撫養你~這怪誰!
其實去查判決書就可以看到了
這case母親還負擔了重考跟之後就讀牙醫系的費用
兒子86年簽約的時候就已經滿20歲(有完全行為能力)
要求兩個兒子以淨收入的60%作為扶養費用返還母親
(扣除成本後的60%)
接著兒子在91年畢業,92年在母親開設的牙醫診所就職
後來生父離開另外開業,兒子就直接成為原診所負責人
97年兒子又跑去父親新開的診所執業
92/10-97/03這段時間薪資收入是1300萬,平均月薪24萬
薪資60%是775萬
而97/05-99/11另外在新診所的薪資是1367萬,平均44萬
扣除40%成本後,淨收入的60%為492萬
為什麼先扣除40%,因為官方認證牙科執行業務的成本大概是收入的40%
(by財政部)
100年起兒子回去自己開診所
到105年底(去年),健保給付約4017萬
一樣先扣40%成本,然後淨收入60%=1446萬
所以
92-105的60%淨收入合計約2713萬
(也就是說整體的收入約4500萬?)
簡單講就是一個
總收入扣掉40%的成本後總共賺4500萬,應該付得起2500萬
所以母親在這邊要求給付2500萬也是很合理的概念
然後,原本母親沒跟兒子請求給付
是從兒子97年跳槽跑去生父的診所上班後才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