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林熙蕾」哭了!魔人狂檢舉 被迫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1-10 17:05:22
※ 引述《CS5566 (⊂(‵・ω・)⊃)》之銘言:
: 「台中林熙蕾」哭了!魔人狂檢舉 被迫宣布歇業
: 蘋果
: 台中美術館附近的捲餅餐車老闆娘「小勳」貌似藝人林熙蕾,
: 不畏左半邊肢體萎縮的身體缺陷,仍樂觀擺攤工作,一夕爆紅,
: 許多民眾前往打氣加油,卻也意外造成餐車被屢屢檢舉,必須搬家遷移。
: 在屢遭檢舉後,小勳前天無奈地在臉書宣布暫停營業,
: 接下來會努力找店面,重新幫大家服務。小勳說,因為被檢舉的關係,
: 餐車從美術館移到了大墩七街,3C賣場的經理幫助她許多,但她卻狂被人檢舉,
: 即使環保局也說沒問題了,仍遭檢舉,因此決定先暫停。
: 「大墩七街今天(8日)是最後一天,我又要再找地點了,對支持我的朋友,
: 我在這裡跟大家說聲抱歉,我接下來會想辦法找個店面,因為我賺的不多,
: 資金不是那麼充足,請給我一點時間。」
: 對於不少人指責警察和環保局找麻煩,小勳也特別解釋,搬到大墩路後,
: 從來沒有警察來開單,之前碰到的警察態度也是非常好,但他們收到檢舉一定要處理,
: 並非故意開單。另外環保局的人也是接獲檢舉才來,絕非刻意找麻煩,
: 這回決定暫時歇業,是不想給房東貼麻煩。
: 小勳的一字一句充滿了感恩和貼心。其實自新聞刊出後,
: 小勳的餐車就受到不少民眾支持,現場大排長龍,也因此引發檢舉,
: 警察到場開出勸導單、罰單,小勳之後在3C店家的幫忙之下搬到大墩七街,
: 但由於人潮太多,噪音和菸蒂亂丟又引起鄰居反彈,尤其油煙問題又被屢屢檢舉,
: 如今油煙問題雖已改善,也加裝靜電除煙機、防煙罩等設備,但仍有多人檢舉,
: 她擔心為房東帶來麻煩,才決定暫時停止營業,另尋店面。(盧麗蓮/綜合報導)
: https://goo.gl/MR7N8E
問一下
餐車有繳稅嗎?
有開發票嗎?
能夠正常營業嗎?
有食品來源檢驗報告嗎
合法嗎?
如果一個違法的東西能被鄉民推成這樣
我真的很懷疑鄉民的標準跟智商
下面推文還什麼眼紅人賺太多?
問題是他本來就違法了啊
他賺多賺少又怎樣?
租個店面
像個正常公司乖乖繳稅
很難?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7-01-10 17:06:00
其實罵才是對正妹好 你看上次那個被狂檢舉的 後來有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7-01-10 17:06:00
改成宗教團體就好啦 來買的都是性徒
作者: GimO (Gimo)   2017-01-10 17:06:00
中肯 跟智障鄉民認真就輸了 如果今天擺攤的是歐巴桑 保證標準不同
作者: GIWeber (鬼島生存者)   2017-01-10 17:06:00
以後沒開發票的你都別吃唷
作者: akb0049 (Amber)   2017-01-10 17:06:00
人醜靠自己 人美靠鄉民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7-01-10 17:07:00
不用如果了 標準取決於你有沒有顏色 或是拍扁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1-10 17:07:00
營業額不夠不用開發票
作者: forcewind (靠盃 沒看過鄉民喔)   2017-01-10 17:07:00
營業額在20萬以下免開發票,如果要抓發票的話有人比他不合法的多了
作者: rosemoli (天天開心喔)   2017-01-10 17:07:00
她連油煙過濾器都沒裝 被檢具剛好而已
作者: kuninaka   2017-01-10 17:07:00
說不定都有合法阿,可是被檢舉好奇怪
作者: aa52189 (家裡蹲摩爾)   2017-01-10 17:08:00
營業額在20萬以下免開發票
作者: shadeel (123)   2017-01-10 17:08:00
惱羞哭哭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1-10 17:08:00
攤販有規定,商業登記法第5條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7-01-10 17:08:00
違法??哇操!!那當然重罰uber2500萬啊
作者: qazqazqaz13 (章魚哥)   2017-01-10 17:09:00
一堆人精蟲衝腦還沾沾自喜
作者: jam42207 (komna)   2017-01-10 17:10:00
為什麼要針對有沒有發票…?? 頂新做的有發票你也吃啊
作者: cdcardabc (覺得難笑就給個推)   2017-01-10 17:10:00
人正真好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1-10 17:10:00
除非他在不能擺攤的地方營業,不然也沒有什麼非法的問題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7-01-10 17:11:00
笑了 陳由豪
作者: kuninaka   2017-01-10 17:12:00
人正就合法了,你智商太高了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1-10 17:13:00
就事論事攤販合不合法是一回事,擺攤地方是一回事
作者: jam42207 (komna)   2017-01-10 17:13:00
哈被嗆回不了崩潰囉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7-01-10 17:14:00
笑死 只會問自己不查 就在酸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1-10 17:14:00
他如果沒有達到一定營業額,就不需要繳稅開發票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7-01-10 17:14:00
某G一直狂噓,到底是有多迷戀人家阿....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1-10 17:16:00
討論合不合法而已,放狗屁的就不用來了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1-10 17:16:00
沒開發票=\=沒繳稅 攤販多是核定營業額繳稅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1-10 17:19:00
你直接去她臉書問她有沒有繳稅不是更直接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1-10 17:20:00
他有被罰嗎?笑死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1-10 17:20:00
順便檢舉逃漏稅 在這問誰知道答案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7-01-10 17:20:00
還用問嗎....有繳稅一定有發票阿
作者: cookielol (餅乾)   2017-01-10 17:34:00
幫摟主補血 別跟那些人太認真( *・ω・)ノ
作者: sucktime (刻劃臉譜)   2017-01-10 17:35:00
政府走狗 奴性王
作者: PoloHuang117   2017-01-10 17:36:00
那你智商多少?講來笑一下
作者: eric112 (eric)   2017-01-10 17:37:00
棉被再怎麼都都有灰,你去找一家完全合法的來讓我看看,當然不鼓勵不合法
作者: h8565656p (Ting)   2017-01-10 17:49:00
重點是有必要嗎?給人一條活路不難吧?就算是阿桑,真的要生活也沒必要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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