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夫同性戀 妻不「性福」 離婚賠15萬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16-09-05 11:18:00
※ 引述《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之銘言:
: 夫同性戀 妻不「性福」 離婚賠15萬
: 桃園市吳姓男子婚前隱瞞同性戀,婚後妻子發現他「沒性趣」,婚後4個多月才親熱4次

: 以為他有外遇,數度追問,丈夫才坦白出櫃,吳妻當時有如晴天霹靂,身心受創。
: 吳妻打官司求償指出,丈夫在婚後才坦承性傾向的欺暪行為,已嚴重妨害她婚姻決定自

: ,雙方父母曾出面談離婚條件,講好由吳賠償120萬元,但離婚後對方耍賴,她才提告

: 。
: 法院審理時,吳姓男子否認婚前隱瞞出櫃,表示雙方交往期間多次約會、看電影和逛街

: 就像一般情侶一樣,還強調真正同性戀者不可能主動與女生發生性關係,是因婚後婚姻

: 順,妻子才漸漸懷疑他的性傾向,並未侵害前妻婚姻決定權,主張不賠。
: 法官認為,婚姻關係建立在雙方的信賴和承諾上,如果婚前告知同性戀,女方可蝦改變

: 定,但吳一再隱瞞,有違雙方互信,已侵害女方「決定是否結婚的權利」,考量吳收入

: 豐,判賠15萬元。
: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939665
: 心得:
: 真是噁心的人,浪費別人的時間跟金錢,有夠無言的!
如果男生都跟男生
這樣就找不到工具人了耶
也無法學吉他了
而且對女生最傷的是
當發現競爭者是男的
不就表示外表各項完全輸男的
這是莫大侮辱啊~
作者: m0806449 (老娘~~)   2016-09-05 11:19:00
也才15萬 真看不起人
作者: koiopolo2 (K)   2016-09-05 11:25:00
只看外表各項的話 表示說偽娘你也可以嗎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09-05 11:18:00
不會喔 女的閨蜜可以找gay啊 可以談心也能上床 還能當擋箭牌好吃又不黏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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