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大巨蛋這案,我感覺簡直是荒腔走板,
證明了台灣政治制度上的問題,
這是從威權時代留下來的謬誤,
就是官員權力太大,還有制度不健全,
事實上以美國建案的程序,
在動工之前需取得建照,
取得建照之前需通過環評、公安等檢視,
不可能有環評都還沒通過的建案,在那裡開蓋,
一旦發建照開蓋,官員也沒有權力阻擋建築,
官民平等,如有爭議要由法院解決,
這件事荒謬之處在於柯P以沒有法源基礎的公安理由勒令停工,
遠雄就算有修改施工計畫之處,
也應該是在建完檢查取得使用執照時才會有問題,
因為還在建就隨時可以修改,並不是一個完成式,
而令我產生疑問的是在停建期間,
大巨蛋建築貸款的利息是怎麼支付的,
這樣的貸款建物價值為零,
放款銀行應立即認列損失,馬上要做不良貸款協商,
怎麼會一拖一年,
沒有大巨蛋是台灣的損失,
不過感覺版上的台衛兵是不太在意,
我是感覺台灣的未來真的是滿恐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