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巨蛋停工5個月 自救會自喻「鬥爭犧牲

作者: nonoway (Wei)   2015-10-21 18:18:13
蘋果
大巨蛋停工5個月 自救會自喻「鬥爭犧牲品」
「還我生計!」「主持公道!」大巨蛋停工至今5個月,大巨蛋廠商自救會長許志霖今率受害廠商共約500人今赴監察院陳情,盼監委主持公道。大巨蛋廠商自救會委任律師狄彥君說,希望「柯政不要猛於虎」、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北市府儘快出面解決停工問題,不要讓下游廠商成為北市府和遠雄公司政治鬥爭下的犧牲品。監察院說,監委已正在大巨蛋停工案,會將該自救會陳情資料併案調查。
許志霖說,大巨蛋停工至今,有上百家廠商、上萬個勞工受到影響,並有約50億的停工損失。狄彥君說,北市府如果決定大巨蛋不再興建,就應請下游廠商協助拆除、解散退場;如果大巨蛋要續建,那現在的停工處份有其爭議性。狄說,據北市府都發局在5月20日發出的停工處份上,有79項與和核准內容不符的缺失,因此依照《建築法》勒令停工,但到底是違反的是其中哪一款?違反的事實何在?都發局都沒有給答案。
狄彥君說,根據市府公開資料,從去年至今年4月,北市府處理類似設計圖變更的案件,超過20件,每件均依照《建築法》第39條規定罰鍰,要求限期改正;但是大巨蛋則是另依照同法第58條被勒令停工,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
北市府都發局發言人張剛維說,建築施工如果未牽涉主結構變更的缺失,可以罰鍰、要求限改;而大巨蛋被勒令停工,是違反《建築法》第58條第6款:「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市府依法要求勒令停工。
針對大巨蛋被勒令停工,張剛維說,遠雄公司現在有兩條途徑可以復工,並正在進行中。第一,遠雄公司已將大巨蛋牽涉79項涉公安部分的缺失,依規定送台灣建築中心審查,如果送審通過就可進行後續復工程序;此外,遠雄公司曾向市府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但該委員會已做出維持原停工處份,因此目前此案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未來有待法院判決出爐。(陳雅芃/台北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21/716150
嗯…底下的回覆感覺有很多公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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