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同志不能捐血?真相是...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10-17 22:14:05
首先你所謂的「愛滋人權」並不存在,而是一般人的人權。
如果你要說的HIV感染者的特權,基本上也沒有人是直接挑戰醫師的。
我不懂這種架空的自我受害的情緒是如何產生的?
你說的風險與擔憂,很多時候你在學習相關的知識後,可能會獲得理性上的紓緩。,
這裡的理性是說,你的某些認知上可能為讓你獲得這件事可能沒有這麼嚴重的推理,
或這這個狀況可能不需要太擔心。
但這不代表你的「恐懼」會減輕,「恐懼」可能源自於其他的來源,
例如對愛滋的歧視,對於被污名的想像,對於生命其他悲傷的不預期重現。
就好像你走在玻璃塔中,即便大家說這地方很牢固,但仍擔心何時會墜落一樣。
這些類似的情境中,確實讓人有很多情緒的湧出。
但是這個恐懼基本上感染者或服務感染者的人多半可以同理,也不忍苛責。
而是否願意克服或願意壓抑,就看你對這個職業最低的倫理要求的實踐。
CDC現在強調不能以感染HIV作為唯一的拒診理由,因此發現愛滋不代表能拒絕服務。
中間仰賴醫病雙方去溝通協調(可能還有個管師),找出彼此都可以接受的治療方式。
(但是,很多醫療院所仗著病人不敢聲張,就刻意的以各種方式排斥感染者就醫)
因此,CDC也委託民間愛滋照護機構與各指定醫院辦理相關的愛滋照護訓練。
為了讓這些經驗可以分享,讓許多臨床上並沒有實際接觸到愛滋感染者的醫護人員,
讓他們理解不會這麼容易受到感染,而降低各醫療院所的排斥心態。
回到原文的脈絡
1. 原文是指接受器捐的愛滋病患,這有什麼前提?
首先,愛滋器捐的接受者(愛滋感染者)必須是低病毒量。
低病毒量代表他已經穩定服藥一陣子,血液中的病毒量降到儀器難以測量。
雖然這是血液數值,但推論這個感染者應該已經減少體內許多病毒,
因此提供醫療服務的人員即便不巧沾染感染者體液,風險也會降低。
2. 即便不談器官移植,一般感染者要開刀。
除非是判定要馬上動手術,不然一旦發現是愛滋感染者,
都會建議要等到病毒量下降到可以忍受的程度或測不到。
這時候醫生可能才會接受或協商開刀時間。
3. 如果是隨機路倒或真的嚴重到非開不可,不開可能會丟命或重大的身體生理損害。
這時候,基本上你不管手術前要不要驗HIV,可能都要開。
簡單來說,原則上不會有人高病毒量就跑去找醫生開刀,而且是那種不急著開的。
(但總是有可能有例外,但例外要談的話,就沒有什麼通則可談)
在醫病關係衝突這個槓桿上,醫生拒診要被罰錢,但病人處理不好是會曝光隱私。
而病人的隱私曝光伴隨的是「多重連續風險」。
1. 居住與安養的權利被剝奪的風險。
2. 就學與就業的權利被剝奪的風險。
我想醫護人員會怕得愛滋,可能就是理解感染者所受的污名,
即便這個污名自己也推了一把,也順便就退而遠之。
這裡也順帶提註記,
首先,如果醫院的醫護人員是為自己做保護措施,那其實也不是壞事。
註記從來都不是一定要,或一定不要。現階段不能公開是因為會被拒診,
我認為若感染者不想註記是出於自私,而拒診也必是出於自私。
不需要偽裝自己的自私,或忽略別人只是同樣行為模式的行為者。
再者,當醫病關係的僵局落在不坦承並拒診的結果,那應該考慮的是改變制度的規則。
但現況是CDC修法開放更多醫護人員可以強制檢驗解釋空間,
卻沒有同樣地加重醫護人員拒絕服務的處罰。
也就是說,如果把法條用到極端解釋,不管感染者說不說,醫護都有辦法強制檢驗。
但是一旦強制檢驗,卻無法保障醫護人員的行為受到合理的管控。
板上有些人對於專業倫理嗤之以鼻,那我們更不能期待專業的醫護人員具有倫理。
舉例來說,今年愛滋條例修法後,增加15-1條,可以對疑似感染者進行檢驗。
而第23條洩漏隱私或拒絕服務規定並沒有同步提高罰則。
目前被罰的往往就是口頭或公文警告,要求上課,最多罰個十幾萬。
上次高醫違反12條第2項才罰底數的3萬,不知道拒診真的開罰到百萬的有哪個例子?
這個罰的錢是給政府,政府不會拿來彌補感染者因此受到的損失。
因此到底是誰的人權比誰高,或許不是醫護人員自以為不平或覺得委屈。
因為主管機關很明顯偏袒醫護人員,一連串的過程中使感染者協商籌碼喪失。
1. 現行法律讓醫護人員有更多彈性跟操作空間,
2. 感染者權益若遭侵害損失還得自己提申訴,申訴成立也不會有補償。
國家白白拿到筆零用錢,也不會為申訴的感染者做任何事。
3. 感染者要獲得補償唯一的方法只有等申訴成立,持相關資料改走民事訴訟。
這時候他要面對的是有龐大律師資源的醫界,還得付出訴訟的成本。
前面有人告成民事訴訟,不代表每個人都可以告的成。
這個狀況下,說什麼感染者的隱私或權利高於醫護人員不覺得很可笑嘛?
最後,如果從效益論去談醫療倫理,如果你認為要獲得雙贏的結果,
那其實你應該支持,重罰「拒診」或「洩漏隱私」的醫護人員。
因為這些醫護人員讓這些感染者的行為受到改變,
感染者或許為了不想承受難以回復的風險,只好將自己的狀況加以隱瞞。
而這些風險最後又回到下一個接觸的醫護人員。
甚至讓許多就醫機會延誤或拖延。
其實並沒有人說醫護人員不會在醫療過程中沒有閃失,
而是如果這樣就要經由註記得到HIV的資訊,有多少醫護人員可以做到倫理的基本要求?
1 .如果知道了,有醫護人員可以保證不會任意談論病情?
這個包含對方的家人、朋友、工作單位、甚至其他不相關的人。
聽到許多是把HIV個案當成奇珍異獸,彷彿是個天大八卦怕沒有人知道。
2. 或者如果知道了,有醫護人員可以保障不會任意拒絕或是拖延醫治?
這個包含以任何設備或消毒為理由延後看診,動刀。
或者技術性轉診讓病患承擔交通金錢與時間的代價?
最常見的就是感染者拔牙要去醫學中心,因為一般牙科知道了不敢拔。
※ 引述《SkyFantasy (看似飛翔卻在墜落)》之銘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我不知道這篇講了什麼,他只講了老子不爽不幹,然後學弟妹也怕愛滋感染者。
: : 卻沒有想到他基於醫袍,基於知識良知,必須去實踐的專業倫理是什麼?
: : 基於基礎及臨床醫學知識與感染管控流程真的連談都不用談,就只是黑特文。
: : 誰不知道很多醫生跟醫學生就是歧視感染者最大一群人。
: : 有個前輩就常開玩笑說,最歧視感染者的就是那些醫護工作人員。
: : 遇到HIV case 可以有講不完的話題與刻板印象,完全不論病人的尊嚴與隱私。
: : 這什麼客觀事實?因為他們本來就專門在做這個阿,這用膝蓋想就知道。
: : 他們主要醫生與護理人員組成,不談研究新知與經驗傳承,要講什麼?
: 身為第一線的醫師 聽了這樣的論調非常的感慨
: 不曉得u大有沒有跟我們一樣
: 第一線的接觸病人的鮮血 痰液 尿液 肋膜積水 腹腔積水 各種分泌物?
: 原來有了所謂的"感染管控流程" 有了所謂的"臨床醫學知識"
: 有了所謂的"醫德"
: 醫療人員就吃了無敵星星
: 完全不會有任何意料之外的事情發生
: 手套完全不會破 病人不會在檢查治療中躁動 造成醫護受傷
: 手術中完全不會有意外的針扎
: 不會因為病人體內的尖銳物 支架? 斷骨?造成手術醫師受傷
: 就當做什麼都不會發生好了
: 那發生了怎麼辦?
: 因為醫療人員要有醫德 所以必須乖乖吞下來
: 乖乖的吃藥預防 乖乖的擔心受怕 連累家人
: 那麼 真實人生中是如何呢?
: 事實上就是醫師 護士 都是人 不是機器
: 儘管兢兢業業 儘管克盡職責
: 不可能幾十年幾萬個小時的工作裡面 完全沒有一丁點的疏忽
: 有認識醫療人員的一問就知道 只要工作夠久 幾乎都有針扎過
: 工作幾十年從來沒有針扎過的 絕對不是多數
: 況且在台灣 愛滋病人就醫時已經擁有相當高的隱私權
: 健保卡並沒有註記 除非是同一個醫院的老病人 不然根本事先很難得知有無HIV
: 之前就有人討論過 醫護希望的是能事先瞭解高風險病人 減少醫護端的風險
: 但愛滋病人隱私最大 愛滋病人人權 >>>>>> 醫護人權
: ok! 現實人生如此 也就罷了
: 在這種種前提之下
: 還要聽到u大說
: "開罰都很小力啦,醫生哪有在怕的"
: "卻沒有想到他基於醫袍,基於知識良知,必須去實踐的專業倫理是什麼?"
: 小弟深深不能認同...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5-10-17 22:15:00
先推
作者: frank02101 (阿維)   2015-10-17 22:16:00
先補血,你會被甲甲噓
作者: sh408011   2015-10-17 22:17:00
樓下假假
作者: bentryit (輝英時代)   2015-10-17 22:22:00
頗呵,又來了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5-10-17 22:23:00
都是醫護的錯
作者: jerry8432 (傑利茅斯)   2015-10-17 22:23:00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10-17 22:24:00
第一段跟最後一段根本自打臉
作者: bentryit (輝英時代)   2015-10-17 22:25:00
仿效同婚是特權應拆解成醫療及財產繼承修正的說法
作者: shyfox (我玩文明我砍樹)   2015-10-17 22:25:00
懶得打臉這篇了...
作者: gn00383825 (讓愛滋生)   2015-10-17 22:27:00
...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0-17 22:29:00
某愛滋高危險群族的水準 不意外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0-17 22:31:00
你到底是甚麼第一線,說來給大家聽聽阿
作者: SkyFantasy (看似飛翔卻在墜落)   2015-10-17 22:32:00
前面到底在講啥... 原來被針扎是被害妄想?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5-10-17 22:33:00
某愛滋高危險族群不意外
作者: Sargasso (異次元の古戦場)   2015-10-17 22:34:00
馬不知臉長 甲甲不知XX
作者: iop19880107   2015-10-17 22:44:00
到底哪一線+1 事情都忙不完了 哪有空跟同仁講病人八卦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0-17 22:47:00
你到底是甚麼第一線,這麼多人在問為甚麼不說一下?給大家評斷一下誰才是真的第一線阿,不然講再多有屁用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17 22:49:00
那個Sky是醫師 是第一線應該無疑義 他出來講的話就是他自己最真實的經驗 並不是憑空想像而來的如果你不是第一線 那講再多也沒意義不是嗎?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5-10-17 22:50:00
鍵盤第一線 上過八堂課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10-17 22:52:00
第一線不只一種.醫病間有第一線,愛滋防治教育也有第一線要不然直接跟學生接觸講愛滋防治教育的要叫第幾線?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17 22:53:00
Sky醫師是直接面對愛滋病患 開刀動手術 會碰很多血你卻說他們是對於愛滋的歧視的恐懼?? ?人家就不想得愛滋 每天都吃藥阿換作是你 你會想得愛滋嗎? 如果不想 是否也可批你是歧視 是無知?這跟汙名哪有什麼關係? 就算現在大家都覺得好棒棒 得愛滋沒差 就不用天天吃藥還要忍受副作用??
作者: darknight127 (松山a小蝙蝠<3)   2015-10-17 22:59:00
補血喇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10-17 23:00:00
我個人觀察,講到疾病,直覺式的思考常常不是最好的解法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0-17 23:01:00
原來是愛滋防治教育第一線,請教一下,對於節節高升的愛滋通報,是不是意味著防治教育哪邊出問題了現在防治整天強調要帶套,結果卻節節高升問題真的事帶套就是無敵鐵金肛這麼單純嘛?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17 23:02:00
樓上你錯了 異性戀是逐年慢慢降低 某族群就...宣傳帶套防治是有效的 對於異性戀是如此 至於某族群...這樣子講好了 現在糖尿病 洗腎 並不會被社會歧視排擠可是你會想要得糖尿病? 想要天天洗腎? 不會阿...同樣醫師也不想去得愛滋 天天吃藥強制註記保障他們的權利哪裡錯了你講的意思我知道 友善化對於防治是比較好但醫師不是聖人 他們也有情緒 也有不得愛滋的權利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0-17 23:12:00
當然是問他針對同志的部分有甚麼高見阿XD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17 23:12:00
講來講去 所以你還是檢討社會 醫護歧視他們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17 23:13:00
檢討國家對他們不好 才會讓病患不肯受醫 不肯坦白那為什麼那些感染者不檢討自己為什麼得愛滋?ps:現行感染者8成是男男性行為^通報數剩下的才是異性, 共用針頭, 母子傳染等極少數案例為何自己不戴套到處亂搞得愛滋 要醫護承擔?如果不亂搞 不濫交 都有戴套 會這麼多人得愛滋嗎?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0-17 23:16:00
你還是沒講到為甚麼宣導帶套,異性戀部分有下降男同部分卻沒~學校給不給教似乎不夠成這個結果的差異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17 23:18:00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10-17 23:28:00
青少年,異性戀的會被父母告知要戴套不要把對方肚子搞大青少年,同性戀的性啟蒙常是自己摸索,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0-17 23:32:00
最好是上面那些反對性教育的家長會告知要帶套而不是直接禁止交往
作者: cybeara   2015-10-17 23:33:00
懷疑是B肝C肝 醫生也是照驗, 為甚麼HIV會被特別保護
作者: whccpl (喵派)   2015-10-17 23:34:00
說的愛滋一點都不嚴重一樣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0-17 23:41:00
另外,wayne62的意思是,重點不是學校防治,而是家庭防治囉,他們這些第一線的防治人員無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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