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c12812 ()》之銘言:
: 不住美國的話基本上沒什麼用
: 待在台灣每年要辦居留證
: 找工作很多公司不會收 (除非有特殊需求的 例如我現在工作的這間)
: 還會被美國政府追稅 很麻煩
: 去中國要辦貴貴的簽證 整個被呆胞證屌打
: 唯一好處大概是不用當兵吧
: 不過現在台灣也差不多沒兵役了
: 所以基本上在台灣的話 ROC籍>>>美國籍
在台灣可好用了!
台灣承認雙重國籍,既然有老美的身份,
至少升學時,以外籍的身份可以有許多優惠。
用臺籍身份方便時,又可以自動轉換為台人。
這就和黨主席及新北市長變來變去,
滑溜溜的,妙用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