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馮光遠「特殊性關係」敗訴主因 前後文涉

作者: bul (腹內原來草莽)   2015-10-07 10:43:23
吳宗憲 要嘛打鐵趁熱
就成全了二馬吧
畢竟二馬在之前的談話和文章之中都對老吳作出了人身攻擊甚至還掃到了家人
二馬在對吳的的評論之中 推敲一下也是前後文涉及人身攻擊
就看一審到時候會怎麼判 也是對司法的一種貢獻
※ 引述《onmybed5566 (我床❺❻)》之銘言:
: 新聞來源:nownews
: 馮光遠「特殊性關係」敗訴主因 前後文涉及人身攻擊
: 記者馬怡健/台北報導
: 作家馮光遠因「特殊性關係」一詞而遭金溥聰提告,今台灣高等法院判馮光遠須賠100萬
: 元並登四大報道歉。法院認為,馮在個人部落格發表「特殊性關係」一詞的前後文中出
: 現「愛侶」、「男妓」用語,即暗諷馬、金私人情感關係,致金遭外界質疑其道德操守,
: 故法院於民事部分判馮有罪。
: 馮光遠於個人部落格數度使用「特殊性關係」一詞,綜觀各文章前後文脈,包含「愛侶」
: 、「男妓」暗諷金溥聰倚仗上屬眷顧,得以就任駐美代表,法院認定此處所指是特殊
: 「性關係」,並為金帶來外界道德批評與與論紛擾,其他文章涉及謾罵、人身攻擊的部分
: ,馮也需為此賠償並道歉。
: 雙方糾紛起於馮光遠前年批評金溥聰,靠著跟馬英九的「特殊性關係」,才能擔任駐美代
: 表,此後馮相關文章都有使用「特殊性關係」一詞,金溥聰憤而提告,刑事部分,已判決
: 無罪定讞,民事部份,一審認為馮光遠判決免賠、免道歉,金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馮光
: 遠賠100萬,並在4大報頭版道歉一天。
: 馮光遠第一時間收到判決結果表示,判決對言論自由影響甚鋸,在收到判決書了解理由後
: 一定會上訴。
: 備註:
: 二馬還有機會扳回一城嗎? 鍵盤法律專家哩供跨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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