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馮光遠「特殊性關係」敗訴主因 前後文涉

作者: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10-07 10:36:48
馮光遠罵的的確超出界線,不過批判對象是公眾人物,
馬金又真的誤國多年,老百姓早就罵翻天
馬金的名譽早就沒有甚麼價值了
登報也沒有辦法回復的可能了
所以馮光遠要賠
法院就賠個象徵性的一塊錢好了
※ 引述《augutos1894 (augutos1894)》之銘言:
: 高等法院在判決文中指出,馮光遠可不是只用「特殊性關係」,還包括:
: 蠢材、下流、人渣、混帳、王八蛋、敗類、賤貨、
: 特殊性關係…男妓、愛侶…特殊性關係
: 等用語,意指特殊「性關係」,不法侵害了金溥聰名譽權,這些貶損言論
: 透過媒體及網路等傳送,使廣大群眾皆知。因此判決馮光遠敗訴。金溥聰
: 作為政府的高官,本就可受公評,但馮光遠用這些詞彙「公評金溥聰」,
: 本來就是在走鋼索,會被判敗訴,其實真的不是很意外。言論自由不該是
: 無底線的。
: ※ 引述《andersontom (鬼娃恰吉)》之銘言:
: : 如果我是個公正的法官,我會看前後文嗎?
: : 可能會,可能不會。
: : 但會的時候,我會著重在一個不算政治人物的政治人物可以想當啥官就啥麼官
: : 跟特殊性關係有無相關,有的話。
: : 那後面的話講得在難聽,我都能接受。
: : 想想扁案吧,法官都會拿道德出來講了,國家公器被當私器用
: : 講一下特殊性關係就叫謾罵?
: : 可惜,台灣的法官沒包青天,連古代士大夫的氣節都沒有,能有啥道德建設的鳥蛋?
: : 你判了有罪是怎樣?
: : 隨便一下當駐美代表、一下當國安會秘書長、一下當官股的xx,罵一下會少塊豆腐?
: : 你法官都尸位素餐,難怪都可以容忍馬金亂搞,容不下一嘴毛的政論名嘴嘴砲的罵?
: : 這次連可受公評關鍵字都不想給馮老頭了,他鐵定又要被關了。
: : 來個SOP吧。
: : IF 有KMT黨證 and not可受公評之事 Then 我罵總統=言論自由>>>人格權。
: : ELSE
: : 罵小小的國安會秘書長 and 可受公評之事 Then 人格權>>>>言論自由。
: : 答案:
: : 正常的就是要抑制政府執政黨的囂張氣焰(上位者),縱使是少數黨政府。
: : 不然權利分立是為了啥?
: : 都從政了,都是政府高官==政客了,還在糾結自己的小小道德完滿?
: : 去xx的偽善台北人,去xx的台北國民黨。2008沒多遠,結果道德淪喪到這種地步。
作者: paleomort   2015-10-07 10:37:00
同感。
作者: chen22 (chen)   2015-10-07 10:39:00
罵人家是同性戀,在美國不得了在美國如果罵智障什麼都還好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5-10-07 10:39:00
同性戀 是罵人的話嗎?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5-10-07 10:41:00
重點不在同性戀是否為罵人的話,
作者: linjoe0913 (Joebaby)   2015-10-07 10:42:00
樓上,罵人Faggot可是會被告的喔,某NBA球員在場上罵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5-10-07 10:42:00
而在於這樣說帶給他人的感受。 舉例:你很馬英九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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