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eiruij (柔情)》之銘言:
引文過長,刪掉一些,針對部分做補充。
: 好久好久以前,黨國不分的年代,國民黨要經濟部所屬的幾個國營事業,
: 捐錢成立「中興社」與「中技社」兩個財團法人,這兩個財團法人,
: 又跟國民黨黨營事業成立了一堆子公司、孫公司、曾孫公司、玄孫公司……..
: 陳水扁當總統前後這些財團法人就被國民黨給吃了,
: 比如中技社就一直被某位前部長、前院長的人馬給把持著……
: 我們這些古亭小包商,包福洲街天下第一部的工程的時候,
: 常常都會被這些黨國公司給刁難,
: 許多天下第一部的公務員,也對這些公司敢怒不敢言………..
看到爆卦裡面提到中技社和中興社,順手查了一下,發現裡面好像來頭不小。
首先先說,在陳水扁執政後,國民黨的確利用各種管道,迅速的佔有許多原本
屬於國家的財團法人。在上次的爆卦中,小弟有提到:
財團法人台灣糖業協會,在2000年政黨輪替後,在國民黨高官張有惠主導下,
短短兩週內修改章程,脫離政府掌控,現改名為財團法人台灣武智紀念基金會,
原資產約有54.8億。
http://bit.ly/1NOaoUR
上次爆卦文章: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1027972.A.DBF.html
接著來看看提到的中技社和中興社。
中技社:
http://bit.ly/1LyxDBZ
財團法人中技社
財產總額 16億9086萬
監察人: 卓士昭
董事長: 潘文炎 (現任昱晶董事長)
常務董事: 詹火生
董事: 朱少華
董事: 林志森
常務董事: 余俊彥
董事: 游振偉
董事: 邱雅文
卓士昭,就是經濟部負責服貿談判的官員之一。
中興社:
http://bit.ly/1LyxzCk
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
財產總額 19億4207萬
法人代表 施顏祥
常務董事: 曹壽民
常務董事: 陳龍吉
董事: 吳玉珍
董事: 連錦漳
常務董事: 陳怡鈴
董事: 林惟賢
董事: 賴伯勳
董事: 李鴻洲
董事: 蘇明通
常務董事: 歐善惠
董事: 郭一羽
監察人: 李錦茵
董事: 顧孝柔
董事: 高惠雪
法人代表施顏祥是誰就不用說了吧。
至於吉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資料可以看這裡:
http://company.g0v.ronny.tw/id/12223723
可以看到好幾個人都是「財團法人中興工程科技研究發展基金會」的代
表,包含董事長陳立誠。
營業項目也包括:
火力發電計畫與其相關設施。
核能發電計畫與其相關設施。
等等....
其他的錯雜關係,就讓各位鄉民下去找吧。
另外,連家的仁濟院在這裡:
http://bit.ly/1Vc6eqo
可以看一下連方瑀和許水德的相關組織,也是一大掛:
連方瑀:
http://foundations.olc.tw/directors/index/%E9%80%A3%E6%96%B9%E7%91%80
許水德:
http://foundations.olc.tw/directors/index/%E8%A8%B1%E6%B0%B4%E5%BE%B7
: 以上都是聽來的,我也只是個小包商,如果要白紙黑字的證據的話,
: 請打電話給你家利委,要他找經濟部今年8月3日送給利法院
: 關於怪獸電力公司的報告給你看
關於經濟部104年8月3日給立法院的報告,小弟已經找到了。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election01.jpg
經營字第10402611850號函:
經濟部函,為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就台電公司大林
電廠更新改建計畫施工單位人員涉弊及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經營管理提出
改善方案,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有關大院第 8 屆第 7 會期審議台電公司 104 年度預算案通過決議:「媒體
近來報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林口電廠
更新擴建計畫』均有弊端發生。檢調調查發現大同公司事前得知台電公司辦
理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345kV 100MVAR 並聯電抗器及附屬設備工程,竟於
公告招標前,與綜合施工處楊姓主辦談妥,楊男開價 600 萬元,提供『洩漏
預算金額,限制性招標』服務。另外,『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有台電員
工主動向媒體透露,工程期間適逢北部建案量多,水電及板模工冬天不願到
海邊工作,包商建廠經驗不足,工人及協力小包商如換走馬燈,幾乎有八成
施工期間都人力不足,相當擔心發生廠房如拼裝車難驗收情況,目前陸續僱
用大量外勞加上有夜間施工情形,憂心施工品質不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
司必須於 1 個月內針對經營管理提出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
專案報告。」(決議事項 28)一案,台電公司謹遵照決議,報告說明如後,
敬請支持。
案情:
媒體報導所稱楊姓承辦人係吉興工程顧問公司派駐台電公司綜合施工處竹門
工作隊人員,非台電公司正式員工,負責廠驗工作,無涉預算、底價編定權
限,渠於偵訊中自白詐騙投標廠商,並繳回詐騙所得金額 150 萬元,台電公
司業請吉興公司撤換該員。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8/08/02/LCEWA01_080802_00221.pdf
http://bit.ly/1gQqHDy
以上~